学院公告
法学院“学生讲坛”课题征集通知
2010-11-17 | 浏览量:42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学术科研水平,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现自我,挑战自我,超越自我”的平台,引领健康向上的学术风气。法学院拟在近期举办“学生讲坛”活动,在全院范围内,面向法学院广大本科生及研究生征集与法律相关学术课题,以下是本次活动的说明:
一、课题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现实或理论问题为研究重点,加强学术导向,努力发展繁荣我院科研成果。
二、课题涉及范围,主要围绕法律界学术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申报团队或个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等从事法条专题研究,也可以进行法律适用等实务操作中的学术问题进行调研。课题必须紧扣学术性,同时应当注重研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深化学术研究的同时,加强与法律实践相关的实务研究,营造良好的学术探讨氛围。
三、课题申报及立项
(一)此次活动的申报以个人或团队为单位进行。团队申报时人数应当为1—3人,并确定其中1人为该团队负责人。
(二)一人限申报一项课题,每一团队的成员也不能以任何身份加入其他团队。
(三)申报人需填写《课题申报表》(见附件),申请表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并在指定时间内提交。
(四)课题申报受理时间截止于12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方案经专家评委统一评审后,择优选出3—5支队伍的课题,即正式立项,列入规范管理。课题调研的资助经费随立项通知同时下拨。
四、经立项、划拨经费后,调研课题应当于2011年3月之前完成并提交。其间,课题延期或人员调整须经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的书面批准。
五、各代表团队提交调研课题后,需在随后举行的全校范围内以学生讲座的形式向院领导、老师及同学详细阐述其课题的主旨、内容及研究成果,以达成展示调研价值和增强学术交流的效果。
六、评委由主办方邀请业内的专家及老师组成,以确保所选中课题的学术价值。
七、即日起至2010年12月1日为课题申报时间,课题申报表务必在截止日前发送电子邮件报送到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处。
八、申报时需递交《课题申报表》一式两份。《课题申报表》可从贵州大学法学院网站下载,也可复印。
联系地址:贵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0851—8292780
电子邮箱:78568717@163.com
贵州大学法学院法硕教育中心
贵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联合会
2010-11-17
附件:学生讲坛课题申报表 法学院“学生讲坛”课题征集通知.docfujian4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