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关于开展贵州大学法学院“研行天下”社会实践调研活动的通知
2015-10-29 | 浏览量:37
一、调研活动概况
(一)活动概况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旗下,贵州大学法学院举办“研行天下”社会实践调研课题活动,鼓励和引导法学院研究生立足专业、面向基层、面向社会,针对社会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开展社会实践调研活动,培养实际应用能力,提高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综合素质,同时为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调研活动的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三)课题的选题范围
调研选题范围包括各种与法律有关的社会现象、社会问题。申报选题自行拟定,选题以“实践创新”为宗旨,应贴近实际、发挥专长、服务社会,并具备一定创新性。需以实地考察、问卷、访谈等方式进行,鼓励各团队到基层的社区、企业、农村、学校等进行调研。
二、调研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贵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法律硕士联合会
三、调研活动方案
1、第一阶段:组队申报
(1)申请条件
①本次课题征集对象: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研一、研二、研三)
②本次课题以自愿申报为主,可单独或组队申报。申报时人数最好3人,并确定其中1人为该团队负责人。一人限申报一项课题,每一团队的成员不能以任何身份加入其他团队。
③各申报团队需邀请一名教师(导师)作为指导教师,指导课题的选题与申报及入选后的实践调研。
(2)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①申报团队需填写《课题申报书》(见附件四),申报书要求用A4纸打印。
②课题申报的截止时间是2015年11月15日,各申请团队务必在截止前提交三份纸质版的《课题申报书》,逾期不再受理。
(3)申报材料统一交至韦建海(18334050709)。
2、第二阶段:评审立项
(1)时间与地点:2015年11月下旬,地点在模拟法庭。
(2)要求:各申报团队需提前准备好PPT,提前15分钟到场。逾期未到者自动视为放弃立项评审资格。各队轮流上台阐述,每队的时间为10分钟左右,主要阐述调研项目的计划安排,理论实际意义,创新独到见解等方面,并接受评审提问。
(3)评选方式:各团队申报方案经评审组现场打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五课题调研评分表),根据得分高低,选出3-5个调研项目,同时公布评审结果。公示3天后,正式立项,进行规范管理。
(4)立项以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团队人员或者延期结题,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的书面批准。
3、第三阶段:调研前准备
(1)时间与地点:2015年11月底,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主办方向各立项团队强调外出调研期间的注意事项以及要求,各队成员现场签署调研团队守则,并向各队发放前期调研经费500元/队。
(3)主办方将为全体调研队员购买外出调研期间的综合意外险。
4、第四阶段:中期考核
(1)时间与地点:暂定于2016年3月上旬,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各立项团队向评审组老师报告课题进展情况、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遇到的问题、困难以及后续的调研计划方案等。评审组老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各立项团队根据评审老师的意见进行修改,并对后续调研计划进行调整和改进。
5、第五阶段:结题
(1)调研成果的提交:
截止至2016年5月上旬左右,要求:
①结题报告(一式三份,电子+纸质,见附件六)
②原始调查记录(含调查问卷等,原件+纸质复印件一份)
③调查成果,附相关佐证材料(纸质一式三份)
(2)调研财务票据的提交:
详见后文——五、调研经费的使用和报销
6、第六阶段:验收报告会
(1)时间与地点: 2016年5月下旬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各立项团队在会上讲述各自的调研成果与感悟收获,评审嘉宾现场点评。点评结束后,当场向优秀团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合影。
四、立项经费与奖项
(一)立项经费
1、立项经费
根据实际情况,选出3-5个课题团队进行立项。
2、发放
(1)初审立项后,发放前期调研经费500元/队。
(2)中期考核后,根据各队初期调研成果分,分三个档次(800元、600元、400元)发放后续经费。
(二)奖金与奖项
课题活动设置以下奖项,并根据各团队的最终成果设置浮动奖金:
团体一等奖1名, 颁发奖金(500元/名)、院级荣誉证书;
团体二等奖1-2名,颁发奖金(400元/名)、院级荣誉证书;
团体三等奖1-2名,颁发奖金 (300元/名)、院级荣誉证书。
五、调研经费的使用和报销
(一)调研经费的使用
1、各立项团队要本着节约的精神合理使用调研经费。
2、各团队的负责人负责经费的领取、管理、使用,其他成员进行监督。
3、各团队在使用经费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财务票据。
(二)调研经费的报销
提交调研报告时,请同时上交票据财务票据,要求:
1、上交交通票、资料费用、住宿费、餐饮费等发票原件;
2、另附票据清单一份,写清票据内容和总额;
3、票据和清单请一同存放在一个信封或纸袋内,外部写明“XXX课题团队XXXXXX调研项目”;
4、票据总额应至少为全部立项资金的90%。
六、注意事项
1、学院邀请相关老师负责课题的评审(包括初评、中期考核和验收),以确保立项课题的研究价值和质量。
2、课题评选遵循公正公平、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原则,并严格进行规范管理。
3、本次调研活动全程公开,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欢迎向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询问或反映。
联系人:杜老师 0851-88292154
附件一:活动流程图.doc
附件二:活动各阶段进度安排.doc
附件三:团队守则.doc
附件四:课题申报书.docx
附件五:课题调研评分表.docx
附件六:结题报告.doc
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法律硕士联合会
2015-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