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贵州大学法学院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2016-01-11 | 浏览量:58
根据《贵州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本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选拔人才的原则、进一步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法学院在职法律硕士(JM)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
(二)成立法学院在职法律硕士(JM)研究生面试专家小组;
二、工作职责
(一)法学院在职法律硕士(JM)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学院范围内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2、组织本单位的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3.根据学校关于复试录取工作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复试方案、内容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生复试,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4.负责对复试专家小组的成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并将名单报研究生院,确保复试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充分体现复试的公平与公正性,保证复试质量。
5.对本学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复试领导小组要提供书面说明,负责向考生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接受和处理考生提出的问题。
(二)法学院在职法律硕士(JM)研究生面试专家小组工作职责
1.精心设计综合面试方案
2.制定综合面试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最终给出评语
3.结合综合考核结果提出是否建议录取的意见
4.复试小组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情况和安排相关事宜,做好复试记录,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档案,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送交学院留存备查。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资格审查,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1、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2月28日(星期天)下午2:30—5:30。
2、资格审查地点:贵州大学法学院大厅。
3、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交复印件一式二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交复印件一式二份)
(3)网上系统下载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
(4)复试费收据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5)附件2《复试情况记录表》(一份)
4、复试费:考生参加复试前应交纳复试费100.00元/人;缴费地点:贵州大学花溪北校区财务处管理科。
(二)政治理论考试(由研究生院组织)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带齐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以下时间安排参加政治理论考试。
1、考生类别:
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2、参考书目:
《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2年11月第1版。
3、考试方式: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4、考试时间:
2016年2月28日(星期天)上午9:00—11:00。
5、考试地点:
贵州大学花溪北校区老法学楼法阶3(暂定)
(三)专业综合测试
专业综合测试由法学院组织,考试形式为综合面试
1.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考生必须持有身份证、《复试情况记录表》、承诺书参加面试。
2. 综合面试时间:2016年2月 29日(星期一)上午8:30法学院大厅面试抽签,上午9:00开始面试。
3. 综合面试地点:贵州大学法学院会议室
4. 综合面试内容:自我介绍(受教育背景、科研及工作业绩);就一个自己感兴趣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或专家组提问法律相关问题。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政治理论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政治理论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法律硕士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录取排名总成绩。
录取排名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贵州大学法学院
二○一六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