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贵州大学关于开展2013年空岗补聘工作的通知
2013-04-24 | 浏览量:34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聘岗工作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空岗补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用范围
1.专业技术系列空岗的四级、七级、十级、十二级岗位;
2.工勤技能系列空岗的各级岗位;
3.管理系列空岗的九级、十级岗位。
二、聘用条件
1.2012年12月31日在编人员;
2.2012年12月31日前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人员。
3.符合相应岗位聘任条件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
三、聘任工作程序
1.个人应聘。时间:2013年4月24日~4月27日,个人向空缺岗位所在单位报名,并填报《贵州大学岗位竞聘申请表》及应聘材料。
2.基层评议。时间:2013年4月28日,由各聘人员单位对申报该单位空缺岗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初步确定拟聘人员名单。2013年5月7日前,各聘用人员单位对申报该单位空缺岗位的人员进行考核,岗位聘用工作组评议,按竞岗条件,集体研究,在岗位职数范围内提出初审建议名单。2013年5月7
日将单位确定的拟聘建议名单进行公示并报送校聘委员会办公室。
4.学校审定。校聘委员会审议各单位的聘用情况,并提出学校拟聘用的审核意见并再次公示。
5.上级审批。拟聘人选公示期满后,报上级部门审批聘用。
6.变更合同。经上级批准聘用的人选,待学校发文聘用后,按规定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四、材料要求
1.个人应聘材料
本人填报的《贵州大学岗位竞聘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有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交本人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
(一式一份)。
2.单位上报材料
拟聘人员建议名单,拟聘人员汇总表(电子版)。
五、其他事项
1.校内调动按《贵州大学教职工校内调动暂行规定》执行。
2.学校各级岗位聘用评议组织应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议事规则和纪律要求开展评议,评议时应严格把握聘用条件,坚持遴选标准,切实将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选聘到相应岗位。
3.请各单位按照学校的工作部署和时间要求,做到岗位公开、条件、程序公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克服困难,保证质量并按时完成岗位补聘工作。
4.各单位在使用学校核定的岗位时,应留有余地,用于引进(招聘)优秀人才。
5.本次空岗补聘后的未聘人员,按学校有关规定管理。
6.岗位补聘均须在空岗职数范围内开展(专业技术岗位可在同级岗位中借用高于拟聘等级岗位的空岗)。
贵 州 大 学
2013年4月23日
贵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年4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