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贵州大学法学院关于招收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6-09-21 | 浏览量:126
根据《贵州大学关于推荐201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精神要求,为加强我院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管理制度,确保我院推免工作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冷传莉 副组长:胡小兵、宁立标 成员:魏红、李卫国、田莉姝、魏红、范电勤、孙志煜 纪检组长:胡小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学院研究生科 成员:李丽 贺明吓 彭娜 二、成立面试专家组 秘书主要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并将复试记录及成绩统一交回学院留存。 三、招收计划 接收专业 接收数 备注 法学(学术型) 10人 法律硕士(法学) 10人 法律硕士(非法学) 30人 合计: 50人 四、招收推免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2、学习成绩优秀,已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资格。 3、高等学校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学术型须为“985、211工程等重点院校应届毕业生;法律硕士可为普通院校应届毕业),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6、申请攻读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原本科毕业专业必须是法学专业(学科代码为【0301】);7、申请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原本科毕业专业必须是非法律专业; 五、复试 复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包括:综合面试、笔试、英语口试(与综合面试一起进行),法律硕士(非法学)不笔试,只进行综合面试。 根据《贵州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1.2——1:1.5; 1、复试时间::2016年10月10日。 2、笔试:主要是专业课的考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50%,时间120分钟。 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9:00——11:00地点:法学院会议室 3、外语口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10%。 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下午3:00开始 地点:法学会议室 4、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40%。 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下午3:00开始 地点:学院会议室 面试形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成绩的评定由面试组专家独立评分。复试考生必须持有本人学生证、有效身份证到场。 5、体检:推免生按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6、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应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 复试总成绩:(1)法学、法硕(法学)=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 面试成绩40%+外语成绩10%);(2)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面试成绩(综合 面试成绩90%+外语成绩1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录取。7、录取排名总成绩=总平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8、笔试内容 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专业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法学 民法学 刑法学 10月9日上午 法律硕士(法学) 法律硕士(非法学) 不笔试 推荐与复试结束,及时进行公示。 贵州大学法学院 2016.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