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活动
法学院宁立标教授率队参加贵州省宪法法理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
2016-11-02 | 浏览量:525
2016年10月29日,我院宁立标教授率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赴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参加贵州省宪法法理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 上午10时贵州省宪法法理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在贵州警官职业学院警训楼第三教室隆重开幕。此次学术研讨会以“宪法”、“法理学”、“司法制度改革”、“法社会学”四个板块展开。在进行的学术研讨与论文交流环节中,受省宪法法理研究会的邀请,我院宁立标教授担任第一单元主持人,多位发言人围绕本次年会主题进行了精彩的演讲。我院研究生邓愉、张璐扬、李臻和胡洪葵分别先后进行了主题发言。
首先进行发言的是邓愉,她撰写的论文——《中美少数族裔的权利保护偏好》,阐述了中国和美国都是少数民族国家,对少数族裔权利保护各自带有一定的偏好。中国少数民族因各自独特的文化语言、生活背景,还有中国千差万别的地理构造,很多少数民族足不出户忍受贫瘠和落后,一味的汉化又将有损文化的多元,在这样的情况下对少数民族的保护进行分析研究,探寻出我国对少数民族保护的最好路径。
其次作为发言人的是张璐扬,她运用比较分析方法,撰写出《中国与瑞典儿童福利权的立法保障比较研究》。她认为我国人口不断增长,尤其是国家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儿童福利权保障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但是我国对儿童福利权保障以行政法规、规章为主,儿童的福利权立法保障亟待解决。通过瑞典儿童福利权立法方面比较研究,对我国儿童福利权立法保障提供借鉴和启示。
在宪法部分最后发言的人是李臻,他的论文题目是《论美国政治性言论自由的确立》。他认为美国1789年第一修正案通过并不意味着美国已经确立了政治性言论自由。一方面,当时言论自由的内涵与现在并不相同;另一方面,第一修正案也只能适用于限制联邦政府,对于各州政府并无管辖权。经过两百年对第一修正案的不断修正,美国最终确立了政治性言论自由。
在法社会学方面发言的是胡洪葵,撰写《法律与文学视角下的<断案精华——大清拍案惊奇>》。《断案精华——大清拍案惊奇》是对清朝官员的判牍整理成册的书籍,基于法律与文学的视角,以法律的确定性、法律结果的价值追求方面对传统的法律的思维定式进行挑战,认为法律应该吸收文学的理论和方法来分析、认识、理解法律文本,从法律中发现其背后隐藏的伦理价值和人性价值。
我院研究生新颖的观点、积极的提问并参与研讨,得到了点评老师的充分肯定,获得了其他院校学者和单位专家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