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活动
贵州大学生态文明法制建设研究生创新基地系列活动之 贵州大学法学院龚微教授、李一丁博士等参加西部开发﹒环境资源法制论坛
2016-11-07 | 浏览量:303
2016年11月5日,2016西部开发·环境资源法制论坛在昆明理工大学伍集成会馆顺利召开,本次论坛的主题是“区域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与治理转型”。来自司法部、武汉大学、重庆大学、甘肃政法学院、贵州大学、贵阳学院、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等近40位西部高校的环境资源法专家学者参与本次论坛。 上午9点,本次论坛在伍集成会馆举行开幕式。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杨士龙教授主持本次开幕式,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蔡守秋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西部开发法律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重庆大学原党委常务副书记陈德敏教授致辞。开幕式结束后,蔡守秋教授以《中国环境资源生态立法的新进展》做主题发言,对生态环境损害制度改革等环境资源立法前沿问题进行深入阐述;王树义教授以《我国需要制定一部什么样的土壤法律做主题发言》做主题发言,详细介绍国外土壤立法模式,并对中国土壤立法选择进行深入探讨;司法部研究室科研管理处吴玲处长为与会专家学者介绍了司法部有关科研基金申请的最新规定。此外,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黄锡生教授、西北政法学院研究所所长李永宁教授、《甘肃政法学院学报》主编史玉成教授做主题发言,杨士龙教授对上述专家学家的发言进行了简短评议。
简单餐叙过后,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张树兴教授、甘肃政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郭武教授、贵州大学法学院龚微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杜健勋副教授等多位学者进行精彩发言。其中郭武教授对法典化语境下的中国环境立法体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论述。龚微教授以法律实施的视角阐述了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面临的挑战与应对,龚微教授指出我国可以从加快有关温室气体减排国内法的制定、在管理控制温室气体的国家发改委和管理控制大气污染物的环保部之间建立部际联席会议、以总量控制为手段推动治理目标的落实等方面推动协同控制的实施。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李集合教授对各位学者的发言进行评议并予以肯定。 据悉,本次论坛是由由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西部开发法制专业委员会主办,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重庆大学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承办。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西部开发法治专业委员会将把继续主办西部开发·环境资源法制论坛,组织更多的西部高校共同参与,推动西部开发和中国环境资源法制进程。 贵州大学法学院16级法律(法学)硕士 刘巧儿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