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关于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工作的相关安排
2010-11-30 | 浏览量:37
院属各班:
根据学校校历规定,本学期于2011年1月2日停课,1月3日至1月16日为复习考试时间,1月17日放寒假。现将本学期期末相关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强考前诚信教育,做好巡考工作
各班在期末考试前应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召开专门班会,集中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贵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贵州大学学生考试管理工作规定》、《贵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狠抓考风考纪,采取有效手段加强考前的诚信教育。尤其要将学位授予条例中作弊学生不能授予学位的条款告知学生。
在考试期间,各专业辅导员、各班班主任应到相应班级进行巡考,加强考试管理。
二、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
(1) 对于考试作弊或协同作弊者,一经发现,要及时严肃查处,当场通报。考试作弊者该科成绩以零分计,同时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作弊行为特别严重、态度恶劣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2) 学生必须持学生证或身份证进行考试。对于未带证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取回证件后才能参加考试。
(3) 从本次期末考试开始,在考试期间中途离场视为退出考试,即学生在考试中无论什么原因离开考场,必须交卷,不得再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4) 学生不得将手机、MP3、MP4、录音笔、电子辞典等具有通讯和储藏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场,若将上述物品带入考场,应在考试开始前,关机并取下电池,置于桌面上,否则以作弊论处。
三、做好假日安全教育,重视学生动态
1月1日——3日为元旦节,1月17日——2月25日为寒假,各班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1) 做好返乡学生火车票集中购买工作
花溪校区将于1月5日9:30-16:00
在南校区学生宿管中心集中办理火车票预售业务,各班需填写《火车票预订登记表》,以班级为单位汇总以后由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再由各班级指定负责人或学生本人带上学生证、乘车优惠卡和全额票款在以上时间到预售地点,由火车站专人办理售票。
学生票可预售至15日内,学生票优惠只限于硬座票,学校只协助办理订购硬座票,因此,学生如需购买卧铺票的,可提前11天自行到火车站或代售点购票。
(2)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各班需对学生加强假期安全教育。包括乘车安全教育、外出安全教育、兼职安全教育等等。放假期间,各寝室需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关好水阀,切断电源,防止火患;
各班同学安全返家后应主动和班主任老师取得联系;寒假留校同学须注意人身、财产安全,若有紧急情况,可拨打班主任电话或松山派出所报警电话8292110。
附件一:火车票预定统计表.xls
附件二:学生处文件.doc
法学院学生科
201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