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关于评选2011学年谷歌“校园公益之星”奖学金的通知
2018-03-22 | 浏览量:3
各班级:
为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倡导大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公益,谷歌(Google)发起了“益暖中华”——谷歌杯中国大学生公益创意大赛,大赛将以大学生为主体,通过征集公益创意、资助获奖项目的形式,对他们的公益创意进行评选、优化、引导和资助,以共同实现“创意改善社会,公益温暖中国”的主旨。在今年的比赛中,我校喜获2011年谷歌“校园公益之星”奖学金申报资格。现根据谷歌“校园公益之星”奖学金相关要求及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评选条件及实施办法,为做好2011学年的推荐评审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称
谷歌“校园公益之星”奖学金
二、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奖励金额
1000元/人
四、奖励名额
全校共5名,各学院推荐1名,择优评选出5名
五、申报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评(第一条为必备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均分80分以上,无补考、重修科目;
2、在社会实践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获表彰者;
3、在文化活动、体育竞赛等活动中获得荣誉或表现突出者;
4、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学术和学科竞赛,并获得名次者;
5、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活动或公益创意大赛,表现突出或获得省、市等表彰者;
6、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者;
7、独立学院不参与本次评选;
符合以上条件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
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能参评: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2、生活奢侈浪费,有酗酒、吸烟等不文明现象者;
3、上学年有补考科目者或重修者;
4、思想品德不端,缺乏诚信意识者;
六、申请程序:
1、符合以上条件的同学,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于2011年10月17日早上10点前报法学院学生科,逾期未报送申请材料的班级视为主动放弃;具体材料有:申请表、个人书面申请、上学年成绩单、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及个人获奖材料(复印件)或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两份。)
2、学院对申请人的各项条件进行初评、公示后,对符合条件者进行推荐。
3、经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报送谷歌大赛工作组后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评选准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方式为推荐和评选的原则。
七、 获奖学生义务
1、获奖学生应自发组织成立相应的团队,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2、如实提供成绩单、家庭经济情况证明、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3、自发组织开展服务社会为主题的相关公益活动,树立“社会进步、人人有责”的意识。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8292790
附件:谷歌“校园公益之星奖学金”申请表jiangxuejin.doc
法学院学生科 201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