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关于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0-09-20 | 浏览量:56
院属各班:
为维护假期安全稳定,为了全体学生的安全健康,在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各班需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格执行学生外出请销假制度
各班应加强学生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学校放假期间相关规定,对假期外出的学生作好登记,并保持联系。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课的,需严格执行《贵州大学法学院学生考勤制度》,请假期满应按时返校并销假,若不能按时返校,应及时与班主任或辅导员联系并说明详细情况。
二、加强假日外出安全教育
各班不得随意组织校外集体活动,也不批准学生自行组织大规模秋游活动。
各班需加大对学生假期外出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防盗、防骗、防抢、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以及杜绝火灾、水灾的安全意识。
三、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全院师生应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各班班干、学生党员对于身边的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通知班主任或辅导员,并采取恰当措施防止事态的扩散;班主任或辅导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向学院汇报。
严禁未经学校批准在外住宿,一经查实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贵州大学法学院学生科
201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