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贵州大学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03-22 | 浏览量:7
各学院: 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会(以下称“基金会”)是由香港新鸿基地产集团成立的基金会,秉承“育才树人,科教兴国”的宗旨。2004-2013年,基金会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5年,基金会与我校签订第二期协议,决定继续对我校成绩优异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为做好2016-2017学年“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贵州大学助学金”(以下简称助学金)候选人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名额1.2016-2017学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2015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各学院初评3名,独立学院和人武学院不参加此次评选。 二、申请条件1.2016-2017学年上学期的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无补考、重修等情况;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为人正直,学习刻苦,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3.身心健康,勤俭节约,作风严谨,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积极参加公益劳动;4.本学年未获得其他任何大额社会资助。 三、优先条件 符合申请条件并具备下列情况的学生予以优先考虑:1.孤儿或单亲家庭中经济困难者;2.父母双方下岗,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最低生活标准,属于社会低保对象者。 四、申请程序1.符合申请资格条件者,本人必须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2.学院对申请人的各项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进行推荐,将初评名单公示三天无异议后,通知候选人再进行网上申报;3.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评出72名候选人名单,交“新鸿基助学金管理委员会”最终评审,委员会最终评出60名获助学生;4.网上申报 (1)个人申请 经学院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候选学生于2017年3月2日至3月8日,进入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网站:http://210.40.2.235:8080/gzuzzglxt/manage/main,登录资助管理系统,依次点击页面左侧“奖助学金申请”,“社会奖(助)学金”,填写《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贵州大学助学金申请表》,填写完毕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的“确认提交”; (2)学院网上审核 学院对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候选学生在2017年3月9日前,登录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210.40.2.235:8080/gzuzzglxt/manage/main,依次点击页面左侧“待我审批”,“社会奖(助)学金”进行审核 ; 提交材料:《“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贵州大学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A4纸双面打印)、学生本人书面申请材料(含申请理由)、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2016-2017学年上学期成绩单(学院教学科公章),所有材料均需一式两份于2017年3月8日17点前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社会捐助科,逾期未报送申请材料的学院视为主动放弃。 五、资助标准6000元/年/生。 六、评选准则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作为推荐和评选的原则;2.评选中严格掌握评选条件、严格执行遴选程序;3.除申请人学业成绩外,还需特别注重个人品德,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以促进心系祖国,服务社会。 七、注意事项 学生在校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学校立即取消其助学金资格: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2.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努力学习、成绩明显下降,本学年有一门以上课程(含一门)不合格者;3.瞒报家庭收入,弄虚作假者;4.将所得奖学金用于挥霍、浪费者;5.由于各种原因退学、休学、转学及自动离校者。
联 系 人:韦国华 联系电话:0851-88291481邮 箱:ghwei @gzu.edu.cn
附件:贵州大学学生资助计划申请表(含贵州大学学生资助计划受助人学习报告).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