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贵州大学2010届毕业研究生离校须知
2010-06-01 | 浏览量:9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0届毕业研究生:
为做好2010届毕业研究生离校相关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文明离校,现将离校手续办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研究生个人办理流程及要求
1、在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下载《贵州大学研究生离校单》;
2、6月20日至6月28日之间到相关部门办完所有手续;
3、对于已申请贷款的研究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4、参加学校举行的毕业典礼;
5、毕业典礼结束后两天内,到研究生院管理科办理离校手续及注销研究生证;
6、凭手续齐备的离校单,到所在培养单位领取“三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
7、办理退宿等其它手续;
8、毕业研究生离校后,应及时查询个人档案寄达情况。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办理事务及要求
1、切实做好研究生档案清查、材料入档、档案寄送工作,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
2、贷款研究生还款确认书签定工作 按照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办理贷款研究生还款确认书签定手续。
3、报到证办理及领取 各单位将本单位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接收函、劳动合同等就业材料在6月20日前交学校招生就业处,统一办理报到证,然后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发放。
4、户籍迁 2010届毕业研究生户籍迁移手续采取集中办理的原则。各培养单位于6月20日前,将已确定迁出地的毕业研究生信息,报学校保卫处,统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报送信息包括:姓名、民族、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地、籍贯、迁往地等。
暂不迁移者不报送信息。
5、组织关系 各培养单位党政办公室办理本单位党员毕业研究生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6、毕业证、学位证领取及发放
根据学校工作进展,待毕业证、学位证制作完成后,各培养单位到研究生院领取,并组织发放。
离校手续完备者,方可发放。
对于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按照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执行。
三、延期毕业 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期毕业者,应由当事学生及时提交延期申请,各培养单位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批。对于未办理延期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四、有关要求 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牵涉到毕业研究生切身利益,事关重大,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将相关事项告知毕业研究生。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及各项服务工作,及时、准确、认真地为毕业生办理各项离校手续及有关事宜,对可能发生在毕业生中的问题应做到早知晓、早处理。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管理科
201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