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关于举办2011年法学院辩论赛的通知
2011-03-17 | 浏览量:56
一、活动目的
为活跃我院的学习氛围,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体现法学院学子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挖掘、培养辩论人才,提高学生的逻辑思辨和语言组织能力,进一步扩大法学院在辩论领域的影响力,为同学们提供一个锻炼的舞台。
二、主办 贵州大学法学院团委
三、承办 贵州大学法学院辩论队
协办 贵州大学法学院学生会
贵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
贵州大学法学院法硕联合会
四、活动时间:2011年3月25日—4月19日
具体安排:(如有变动会提前通知)
初赛一:3月25日 19:00——21:30
初赛二:3月26日 19:00——21:30
复赛:3月31日 19:00——21:30
决赛:4月7日 19:00——20:00
友谊赛:4月7日 20:00——21:30
五、参赛对象及其报名要求
1、法学院大一,大二 大三以及院研究生均可参加,各班经过内部选拔推荐,组成一支代表队参赛,如不能凑齐人数组成一支队伍,可以自由联合组队以补空缺,每队需有正式比赛队员4人,替补队员2人,按要求填写辩论赛报名表(见附3);逾期不上报或上报人数不符者皆视为弃权。
2、比赛正反双方辩题将由大赛组委会组织抽签决定,一经确定不予更改,更不得私下互换辩题,违者视弃权处理。各代表队请于赛前熟悉辩题,查找相关资料,熟悉辩论流程,做好相关准备,允许向院辩论队队员请教相关辩论技巧,(但不得请辩论队帮助立论)以提高比赛水平;
3、各代表队统一着装,身穿黑色西装或白色衬衫领带, 于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以利于组委会对赛事的统筹安排及各场比赛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4、参赛选手遵守比赛纪律及比赛规则,服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尊重评委评判,如有不同意见,请赛后与组委会联系。各班组成拉拉队有序进场观看,遵守观赛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观赛时文明鼓掌,不得起哄,喝倒彩,大声喧哗议论,如有违例,则影响该参赛队的得分评判。
六、赛事安排
(一)辩题
初赛第一场: 正方:娱乐节目充斥荧屏是文化的进步
反方:娱乐节目充斥荧屏是文化的落后
初赛第二场: 正方:大学教育更应该注重人格教育
反方:大学教育更应该注重知识教育
复赛: 正方:公务员热是社会的进步
反方:公务员热是社会的退步
决赛: 正方:法不容情
反方:法应容情
友谊赛: 题目待定
(二)赛制
1、本届辩论赛采取淘汰赛制,胜方进入下一轮比赛。
2、初赛第一场参赛队为10级各班,初赛第二场参赛队为09级各班,具体对阵及观点由抽签决定。
3、复赛由初赛中获胜的队伍参加,具体对阵及观点由抽签决定。
4、决赛由复赛中获胜的两只队伍参加,具体对阵及观点由抽签决定。
(三)比赛规则
1、参赛双方每方上场队员共四人,分别为一辩、二辩、三辩和四辩;
2、本次比赛设置了开篇立论、质询(I、II)、质询小结、自由辩论、总结陈词共5个环节;
(详情见附1比赛流程)
各班请于3月20号之前将参赛报名表发至xwjwwl@163.com
联系人:徐温婕15519110065
附1:比赛流程.doc
附2:评分标准.doc
附3:参赛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