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贵州大学法学院第四届法律文书大赛通知
2014-11-26 | 浏览量:37
一 、比赛组织1.1 举办单位主办方:贵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赛事的进程、赛题的选取以及评审的选择,皆由举办单位负责。
1.2 比赛宗旨
法律文书是一种程式化的文书,它庄重严肃、结构固定,采用程式化的行文,用词造句要求准确规范,言简意赅,通俗易懂,一篇好的法律文书,不仅有文笔的功底、格式的要求,还会体现写作人对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的理解,可以体现一个人的法律素养。本赛事主旨在于为法学院学生提供了一个展现的平台,提高学生学习司法文书写作的兴趣。同时让学生将所学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更好地锻炼法律实践能力,促进法律思维和法律人综合素质的培养。
二 、比赛案例
全部案例由举办单位负责提供。其中,预赛比赛案例在预赛赛场现场提供给参赛者由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法律文书,决赛案例由举办单位现场提供后由参赛团队当场写作完成法律文书。
三、 参赛报名
本次比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预赛,个人自愿报名,各班班长将本班参赛人员名单交给法硕联合会实践部参加预赛,通过预赛甄选进入第二阶段决赛,选手自行或由主办方分配结成若干参赛小组(每组3人以内)参加决赛。
四、 评审
比赛设评审委员数位,评审委员为法学院教师、法官、检察官、律师或其它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士。评委负责预赛选手的决赛资格甄选、决赛现场打分及点评。
五 、文书
5.1 预赛书状格式
必须使用贵州大学材料用纸,按照标准的法律文书格式写作,字迹清晰、工整,封面需注明参赛选手的学院、班级和姓名、联系电话。
5.2 决赛书状格式
书状为电子文档(Microsoft Office Word)格式,全文在计算机上打字撰写,现场直接放映电子版。其中,字体应使用宋体,字体大小为小四号。行距以一倍宽为标准。
六 、赛事流程
本次大赛由预赛和决赛两阶段组成。
预赛(时间:2014年12月04日19:00)——报名选手集中于规定赛场(逸夫楼111教室)由工作人员现场即时公布案例,各参赛选手根据所提供案例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书状(可以在起诉书、辩护状、判决书三者中自由选择)。
决赛(时间待定)——进入决赛的选手按照要求结成若干参赛小组,在比赛现场公布案情后规定时间内现场完成文书。鉴于决赛的特殊要求,参赛团队可以在比赛日携带刑事民事相关法条以及笔记本电脑,以便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法律文书。其他无关材料(如法律文书规范格式类工具书)不准携带入内。
七 、评分规则
文书评审针对书状的内容进行评审,评审所给予分数为各队该份书状的原始分数。若书状有违规情形,则应依照相关的罚则自原始总分中扣除一定的分数,扣除后的分数为该份书状的实际分数。
评分主要考察以下内容:
⑴对案件事实和法律的把握程度及相关法律知识、资料的运用能力;
⑵书状整体的逻辑推理及法律论证能力;
⑶书状架构的清晰程度与组织能力;
⑷书状书面语言、文字的表达是否准确;
⑸书状是否符合组委会规定的时间、格式等。
八 、奖项设置
本赛事根据进入决赛的选手在决赛阶段的综合表现设置一、二、三等奖。
贵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贵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联合会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