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关于贵州大学2010年引进人才待遇的通知
2010-07-06 | 浏览量:177
为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工作的力度,根据学校学科及专业建设需要,特制定如下待遇。待遇包括安家补助费和学术津贴与奖励。
一、安家补助
获得博士学历学位者,报到后,一次性支付4万元。
二、学术津贴与奖励(各项均为一次性,且不超过5万元)
(一)职称津贴
1、已取得或来校三年内取得教授职称资格,津贴5万元;
2、已取得或来校两年内取得副教授职称资格,津贴1万元。
(二)科研项目奖励
作为项目负责人,曾主持或来校三年内以贵州大学为第一主持单位主持科研项目:
1、国家级科研项目,奖励5万元;
2、省部级科研项目,奖励3万元;
3、地市级科研项目(不含博士基金项目),奖励1万元。
(三)科研获奖奖励
作为项目负责人,曾获得或来校三年内以贵州大学为第一获奖单位获得科研奖项:
1、国家级奖项,奖励5万元;
2、省部级奖项,奖励3万元;
3、地市级奖项,奖励1万元。
(四)教学成果奖励
1、曾获得或来校三年内,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励5万元;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奖励2万元;
2、曾获得或来校三年内,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奖励3万元;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奖励1万元;
3、曾担任或来校三年内,担任省级以上“质量工程”等教改项目主持人,奖励1万元。
三、说 明
(一)科研项目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地市级科研项目。国家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省部级科研项目包括省社科基金、教育部重点科学技术项目等。地市级科研项目包括省各厅局科学基金项目等。人文社科类项目以人文社科处核实为准,自然科学类项目以科技处核实为准;
(二)科研获奖奖项分为人文社科类和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国家级奖励指国家社科优秀文库奖,部委级奖励指国家部委、省哲学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级以上;自然科学类国家级奖励指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指教育部、农业部、林业部等相关部委奖励及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