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关于评选2014─2015年度优秀团支部、优秀 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2015-03-31 | 浏览量:40
各班团支部:
根据贵大团发【2015】7号《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度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团务工作者》的通知,现将我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优秀团支部评选办法(见附件1)
2、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办法(见附件1)
3、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办法(见附件1)
二、评选对象和名额分配
我院本科班级符合条件同学均可申报,具体分配名额如下:法学111(团干1人)、法学112(团干1人)、法学131(团员1人)、法学132(团员1人)、法学121(团员1人)、法学122(1人)。另外优秀团组织生活奖具体名额分配如下:法学122(团干4,团员2)、法学121(团干2,团员1)、法学131(团干1)
三、有关要求
1、“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的提名必须经过其所在团支部充分酝酿,民主评选产生,评选出来的优秀个人要认真填写登记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1000字左右,见附件2)。“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工作由符合条件的班级申请,学院择优向校团委申报。申报“先进团支部”的班级把团组织生活记录、相关材料和申报表(附件2)报送学院学生科。
2、各班评选结果先在班级公示3天。对于推荐上报的候选人,如有不符合标准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且不再补充推荐名额。
四、报送时间
请申报个人和集体于4月10日前报送学院学生科。报送时交附件2的打印稿、电子版各一份,同时将汇总名单的电子版(word文档)传送到指定电子信箱。
联系人:贺老师 王雪
咨询电话:88292155、15761636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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