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招聘启事
2015-04-04 | 浏览量:97
A-1 必备条件
1、重点大学法学专业;
2、通过司法考试;
3、研究生应届或三年以下工作经验;
4、能随项目组出差(当前工作地点多为贵阳、北京、上海、深圳);
5、勤奋、严谨、踏实,愿意学习和挑战自我。
A-2 优选条件:
1、具备一定证券、会计相关知识;
2、思维开阔,能与同事和睦相处;
3、健康状况较好。
B-1 主要工作方向:
传统金融相关业务(如债券、信托、资管);
金融创新业务(区域性股权市场业务、金融交易场所业务);
新三板或IPO,并购业务;
诉讼/仲裁业务;
其它团队参与的业务。
C-1 基本待遇:
实习期提供实习补助,实习期一般三个月,实习期满后双方协商确定是否录用;
正式录用后基准薪资4000/月起,根据实际工作能力和成果确定是否上调或上调幅度;
正式录用后缴纳社保。
C-2正式录用后的额外待遇:
通常每年会有带薪公费国内外旅游;
不定期奖金红包。
联系方式:213349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