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思政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记16级法律硕士(法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2017-06-01 | 浏览量:93
6月1日下午4时30分,16级法律硕士(法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在法学院会议室举行。参加会议的有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洪影秋老师,16级法律硕士(法学)党支部书记罗旋老师以及全体党支部成员。此次会议的主题是学习习总书记2017年5月4日在中国政法大学对青年的寄语以及2011年5月9日在贵州大学的讲话。
会议首先由罗老师向党支部全体成员传达了全国高校思想政治会议的精神,并带领大家一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讲话的内容。会议期间大家积极参与踊跃发言,充分体现了此次组织生活会的精神,达到了丰富党内组织生活和教育党员的目的。其中代园星同学从民族文化、中国梦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几个方面感悟2011年习总书记在贵州大学的讲话;李清明同学结合自己的自身经历从生活点滴出发阐释了自己对于“立志做大事,不要做大官”的看法;团总支副书记刘治杏谈到:“我们要党团联建,作为一个团员,要不忘初心,坚定跟党走。”她又结合钱学森同志先进事迹的影像材料谈到了要为国家做贡献,做大事首先从小事做起,服务同学要从点滴做起。大家争相发言,气氛踊跃。
洪影秋副书记作为学院党委委员参加了此次组织生活会,她认真听完大家的发言,总结说要不忘初心跟党走,作为党员要积极履行党员职责,承担党员义务。她强调,党员是种身份,更是种担当,通过组织考察成为共产党员,就要有共产党人的格局和眼界,始终保持坚定的思想信念,保持不断学习的态度,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在场的党支部成员仔细聆听,认真记录,在思想认识上都有所提高。
最后,党支部书记罗旋老师引用了习总书记提到的“不忘初心,不负使命,继续前行”的警示语作为结束。她再一次强调了此次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性,此次座谈会的意义不仅在于党员同学们交流了思想,更重要的每个人都在这一过程中思想觉悟有了进一步提高。至此,16级法律硕士(法学)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