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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法学院第二届“圣伦达杯”模拟法庭大赛初赛顺利举行
2011-11-11 | 浏览量:23
2011年6月1日和2日晚上7:30分,法学院“圣伦达杯”模拟法庭大赛两场初赛在模拟法庭如期举行。参赛队伍分别是09法硕(非法学)代表队、10法硕1班和2班联合代表队、09法学法硕和10法学法硕联合代表队、本科代表队这四支队伍,初赛以抽签方式确认第一场和第二场的原、被方,审判人员是我院11级在职法硕学员代表。两场比赛的评委老师分别是樊朝彬老师和臧兴东老师。为公平起见,本次“圣伦达杯”模拟法庭初赛采用相同的案例,即“郑磊诉吴重凡财产权权属案”。
6月1日晚上19:30分,第一场初赛如期举行,原告方为10法硕1班和2班联合代表队,被告方为09法学法硕和10法学法硕联合代表队。法学院民商法专家樊朝彬教授,法律硕士中心杜浩老师参加并指导了本次比赛。
本次案件的主要焦点在于:1、“协议书”是否合法有效?2、实际出资人及实际产权人是谁?在法庭调查阶段,双发各自出具了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才是实际出资人。对于第一点被告方律师陈福涛认为原告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因判为无效。原告律师张阳阳则指出双方签立合同时未违反任何国家法律,亦均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于第二点被告方也一口认定自己是实际出资人并怀疑原告的支付能力,并强调产权证登记人是自己,同时也是唯一合法的产权所有人。原告方则提出被告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据在己方手中来说明原告是以被告的名义实际出资的。最后陈述阶段,原告方杨博杰的辩护词条理清楚,有依有据获得了审判员的一致好评。
在休庭十分钟后,合议庭做出了原告方获胜的判决。樊朝彬老师对这次模拟法庭的整个过程、对原被告双方做了点评 ,评出了原告方最佳辩手为张阳阳,被告方最佳辩手陈福涛。
6月2日晚上19:30分,初赛第二场开始,原告方为本科代表队,被告方为09级法硕代表队。由于案件相同,所以争议主要焦点相同类似,09法硕代表队的准备似乎更充分一点,语言组织、条理逻辑更为通顺清晰。09法硕代表队紧紧抓住原告疑似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列举诸多法律条文及相关证据。即便如此,09本科也作出了毫不示弱的回击。双方经过激烈的辩论后,合议庭进行了评议。最后,臧兴东老师点评了本次比赛,对双方的表现给予了全面分析,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和指正。
经过初赛的演练,加深了同学们对法庭审判活动的认识,也增强了大家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为以后走上社会做法务工作奠定了基础。
我们期待着6月中旬“圣伦达杯”模拟法庭决赛的精彩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