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同学的一封信(后附重要提示)
2011-11-11 | 浏览量:53
亲爱的同学:
你 好!
时间如白驹过隙,毕业的钟声即将敲响。在不远的明天,你将背上行囊,踏上人生新的征途,去开拓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大学的生活也将成为你人生美好的回忆,定格为永恒。学校由衷地为你们所取得的成绩感到高兴,也相信你们今后会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奋工作,以实际行动来回报亲人和社会,为学校争取一份荣誉,为祖国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你在就学期间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 这免除了你的后顾之忧,使你最终得以顺利完成学业。贷款的及时归还,才能保证这项措施顺利实施,才能使这项惠及千万家的利民政策进入良性的循环,才能让那些家境贫寒的学弟学妹们可以和你一样没有后顾之忧地学习和生活。
在校期间,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了诚信教育,把这项内容纳入你们的日常教育中,使你们树立了诚信意识。国家助学贷款作为大学生踏入社会的第一项信用记录,需要大家自觉、主动、积极地去维护个人信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贷款学生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且未办理相关展期手续的,教育相关部门将在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站及国家助学贷款网站公布违约学生名单;在有关媒体上公布有关学生的违约信息;向用人单位通报本人情况;同时,违约名单将自动上收到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中,成为个人信用记录的一部分。信用记录将被广泛应用于留学、创业、购车、购房、信用卡等贷款申请审核之中,将对贷款学生今后的事业和生活产生重要影响。为了避免因此而产生的诸多不良后果, 为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在良性循环的轨道上正常运转,我们希望你在今后能够按合同约定归还自己的贷款。
亲爱的同学们,诚实守信是人生旅途的基石,“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宁”。母校希望你们能够认真遵守还款协议,及时还付本息,为自己留下良好的信用记录。同时也希望你们在今后的岁月里,诚实做人、努力工作、幸福生活。
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重要提示:
国家开发银行(建行代发):
本金按每一笔贷款的具体还款期限还款(具体见还款确认书)。
利息按年支付。从毕业后的次月开始自付利息,每年的12月20日银行从贷款学生专用帐户(发放贷款时的帐户)上扣划当年应付利息,学生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把应付利息存入该帐户。(请在存利息时多存几十元进去,方便扣划利息成功,如利息扣划不成功,同样也会造成利息违约。)
温馨提示:在贷款未还清前,发放贷款的帐户不能消户,如果遗失,必须补办并把新的帐号电话告诉学校。
联系电话:0851-3623577 0851-8292131
联系人:付老师 杨老师 贺老师
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法学院学生科
二0一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