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活动
高职讲座第三讲:刘诚副教授论道企业社会责任
2011-11-10 | 浏览量:55
11月3日(星期二)晚上7点,刘诚副教授题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视野与本土场域》的学术讲座在模拟法庭如期而至。此次讲座为贵州大学法学院高级职称系列讲座的第三讲。讲座主持人黄梅老师介绍了刘诚老师的学术轨迹和专业特长。认为刘老师是深受学生喜爱的讲课风趣、思考深刻的青年教师。接下来刘诚老师进行讲座主题演讲。
在刘老师题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视野与本土场域》的讲座中,刘老师用生动幽默的语言、鲜活贴切的实例以及严谨详细的论证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从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勃兴、企业社会责任的逻辑论证、企业社会责任的中国场域三个方面,依从法学、经济学、哲学、管理学等学科知识得出企业不应承担社会责任的命题。在讲座伊始,刘诚老师先抛出自己的命题。进而娓娓道来,由全球化危机引出解决之道的模式之争,从功利主义思潮到万科“捐赠门”事件,从大陆法系立法到刘老师自身的商法学年会感触。刘老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看似呆板的学术问题讲解得引人入胜。
同学们在细心听讲的同时,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在互动环节,同学们就“中国现在场域到底是何种场域?”、“市民社会模式下的企业是否应承担社会责任?”“法学中的性恶论与道德上的善良要求如何共存?”等问题进行了提问,刘诚副教授细心详尽的解答博得同学们的阵阵掌声。讲座在浓厚的学术氛围、快乐的师生交流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