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思政
刑法党支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民主生活会
2011-11-08 | 浏览量:28
2009年5月27日,刑法研究生党支部在我校逸夫楼205教室召开了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民主生活会。会议由刑法研究生党支部党员及入党积极发分子参加,党支部书记郝婧文同志主持。本次会议内容分为三大部分:首先,由郝婧文同志摘读了胡锦涛总书记5月2日在中国农业大学的讲话。胡总书记对全国广大青年学生提出殷切希望,号召当代青年要把爱国主义作为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把勤奋学习作为人生进步的重要阶梯,把深入实践作为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把奉献社会作为不懈追求的优良品德。与会同学们纷纷表示,胡总书记提出的四条希望,为我们当代青年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对于我们纪念五四运动,大力弘扬五四精神,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一定把个人的理想、前途、命运与国家的发展、民族的富强紧密结合在一起,把五四精神注入到今天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使之发扬光大。随后郝婧文同志传达了5月21日法学院基层党支部书记会的主要内容:庄勇书记指出,目前我们已经到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阶段,立足法学院具体实践,对我们基层组织建设提出的几点希望与要求,鼓励大家参与关于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各种活动,并积极参与到促进我院和党支部的创新工作中。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转正管理做到科学化、严格程序化;会议最后,根据法学院党委的指示,与会同志讨论了我院和党支部建设的有效途径,提出了可以通过党委书记接待日这一新形式将党内外群众联系起来,增加沟通途径等一些意见。
通过此次民主生活会,刑法支部的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对于我党先进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通过讨论发言,可以看得出同学们认真贯彻落实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并将科学发展观同我们日常的学习生活密切联系起来,已经将科学发展观作为我们行动的指南。刑法支部同学们表示在接下来的学习工作中,会继续深入学习,并力求在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中有所收获,从而取得我们自身的长远发展,为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积蓄力量。
撰稿: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