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通 知
2011-11-08 | 浏览量:43
全院本科生:
根据学校规定,从本月开始,凡是未缴纳学费的同学,每月的副食补助取消,待缴清后开始发放,被取消的不予以补发。请欠费学生尽快缴清所欠费用。
特此通知。
法学院学生科
2010年11月23日
全院本科生:
根据学校规定,从本月开始,凡是未缴纳学费的同学,每月的副食补助取消,待缴清后开始发放,被取消的不予以补发。请欠费学生尽快缴清所欠费用。
特此通知。
法学院学生科
201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