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喀斯特环境与地质灾害重点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值班值日制度

发布时间:2019-06-16阅读次数:59

国土资源部喀斯特环境与地质灾害重点实验室

安全检查和值班值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杜绝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实验室教学与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确保国家财产和师生安全不受损害,结合喀斯特重点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建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值班值日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安全检查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充分认识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实验室全体人员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自觉遵守实验室有关规定,做好“四防”,即:防火、防爆炸、防盗、防破坏。

第三条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必须加强所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分管实验室安全的副主任报告,并在实验室主任和副主任领导下积极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第四条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上班时检查所属实验室是否有异样,如有,及时向分管实验室安全的副主任报告,每天离开实验室前做好必要的安全检查,关好水、电、气与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清理整理好实验室房间。

第五条分管实验室安全的副主任对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负全责,组织对各类实验室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登记。

第六条安全检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有关情况应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实验室主管领导和上报有关部门。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应有详细记录。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 检查实验室门窗、用水、火源、电源、气源、实验设备以及高压容器等。

2. 检查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保管及使用情况。

3. 检查安全通道、出口是否畅通,安全标识是否明确,药品标识是否清晰完好。

4. 实验室主任随时监督检查实验室人员的安全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 配合保卫部门进行消防设施检查。

第七条每学期结束,对安全设施及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向实验室全体同志进行通报总结。

第八条实验室值班值日

1、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上班期间,各实验室进行轮流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2、星期六与星期天如有课程或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实验室,由当日教师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3、在值班期间,如遇实验室安全事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值班人必须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

4、各实验室负责人担任值日负责人,对每位实验室人员进行排班,做好实验室卫生工作,保持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环境的整洁。严禁随意丢弃任何废弃物,以及随意在桌面、家具、设备、墙面等处涂写乱画等。

5、实验结束后,实验人员清理过工作台面,并经实验室负责人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

6、各实验室负责人应经常进行卫生检查,督促卫生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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