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喀斯特环境与地质灾害重点实验室安全培训制度
安全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事故防范及安全管理,国土资源部喀斯特环境与地质灾害重点实验室继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防范水平,努力做实做细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保证实验室正常运转和科研正常进行,制定喀斯特重点实验室安全培训制度。
第二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重在教育”的原则,加强对实验室师生的安全教育培训,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具备基本的自救自护素养和能力,创建平安、文明、和谐校园。
第三条强化学生安全教育,通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增强新生的社会安全责任感,让进入实验室的新生熟悉关于实验室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明确进入实验室的安全职责,提高自身安全素养和安全能力,主动参与实验室安全管理;使学生逐步形成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行为知识和技能,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养成在日常生活和突发安全事件中正确应对的习惯,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和减少安全事件对学生造成的伤害,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第四条做好实验室教职工全员安全培训,要制定培训计划,研究培训内容,确保落到实处;安全培训结合业务培训、工作会议同步进行,分级开展;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形式等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重点模块进行集中培训。
第五条在做好全员安全培训的同时,还要特别加强实验室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的业务培训;加强新入职教师安全职责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各实验室负责人的安全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