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应急预案
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学校意见,为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维护广大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确保安全,实现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应对生产、稳定等重大事故的能力。
二、制定预案的目的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面临突发生产安全事件、安全稳定事件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制定预案的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严格依法实施。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本办成立由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企业负责人为委员组成的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近期安全稳定工作。
五、事故处置一般程序
(一)报警:干部、职工、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和事故后应立即向本部门领导报告,根据事故类别首先求助“110”、“120”、“122”等,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群体性事件或者不稳定事件同时做好现场安抚工作。
(二)接警:各单位接警后,应立即向本办领导和学校应急指挥部报告,通知各工作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三)处置:指挥各工作小组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救援行动。
(四)清点:处置结果后或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及时清点人员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资,查清有无人员被困于火场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资需要疏散,并将情况及时告知事故指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