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开展《宪法修正案例》(2018年)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 2018-12-07 浏览次数: 1528

2018127日,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董永刚同志在本办会议室向班子成员、科级干部、支部书记、厂长经理等中高层管理人员讲解《修法修正案》(2018年)。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全国人大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先后四次对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修正,共通过了31条宪法修正案。20183月,全国人大再次启动修宪程序,通过了第五次修正案,共作出21条修改。

   董永刚主任从宪法修正案概述、修改意义、修改内容、增设的监察委员会等九个方面做了解读,促进了参会同志对宪法的进一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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