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管理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站点信息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1-19浏览次数:1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贵州大学一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贵大发2018153号)精神,为做好2017-2018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以下简称“评定工作”),确保评定工作做到公正、科学、规范,现就做好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工作基本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受理、初步评审等工作。评审工作小组由培养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导师代表、管理人员代表、研究生代表等组成。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注重研究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学术研究、科研实践、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表现。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涉及的时间须在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之间,未在该时间段的所有材料,不能作为本次奖学金的参评材料。

(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在评定工作过程中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维护研究生的正当权益。如有弄虚作假、渎职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评定工作程序

(一)制定细则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贵州大学研究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贵大发2018153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出本单位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要通过多种渠道向学生宣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条件、评定要求、评定流程。要及时在本单位网页、宣传栏公布评定实施细则、评定程序、评定结果、监督电话及邮箱。

各培养单位实施细则须在11月2217:00前报研究生管理处备案。

(二)个人申请

1.一年级学业奖学金

符合2018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件的研究生,于11月22日至24日,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点击页面左侧“2018级新生奖学金”链接,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请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页面中的“保存申请”按钮完成个人网上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符合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件的二、三年级研究生,于11月22日至24日,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点击页面左侧“2017-2018学年学业奖学金” 链接,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请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页面中的“保存申请”按钮完成个人网上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设博士一等奖学金、博士二等奖学金、博士三等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设硕士特等奖学金、硕士一等奖学金、硕士二等奖学金、硕士三等奖学金。学生进入系统填报时不分等次,培养单位审核、评定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学校依据上级划拨总经费,并结合各培养单位情况,按比例下达经费。培养单位根据奖学金奖励比例及下达经费情况,最终确定奖学金评定等次。

3.单项奖学金

符合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条件的研究生,于11月22日至24日,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点击页面左侧“2017-2018学年单项奖学金” 链接,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请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页面中的“保存申请”按钮完成个人网上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单项奖学金从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成效、服务贵州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贡献、开展科技创新和科学研究有成果、开展社会活动和参加社会工作有成绩四个方面进行评定。学生进入系统填报时不分类别,学生申请纸质材料须按其中一个类别申报。

(三)培养单位审核初评

培养单位根据评定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评定,评定结果须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完成奖学金等次的审核确定。

1.一年级学业奖学金

一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须在2018年123日前结束。评定结果须按照《贵州大学2018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评定信息表》(附件5)格式进行公示。

2.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须在2018年123日前结束。评定结果须按照《贵州大学2017-2018学年研究生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定信息表》(附件6)格式进行公示,公示名单须按照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硕士研究生特等奖学金除满足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贵州大学2017-2018学年硕士研究生特等奖学金申报条件》(附件4)的要求方能上报研究生管理处。

3.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须在2018年123日前结束。各培养单位须按照《贵州大学2017-2018学年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3)分四个类别进行评定,评定结果须按照《贵州大学2017-2018学年单项奖学金评定信息表》(附件7)格式进行公示,公示名单须按照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各培养单位原则按照不超过本单位可参评人数的3%报研究生管理处。在学校研究生组织服务期满一年,且考核为优秀的研究生,可单独申报,计划单列。

(四)校评优评奖委员会审定

研究生管理处组织专家对特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校评优评奖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情况,分别确定特等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中的各类别评定名额。

校评优评奖委员会对各类奖学金进行审定,并公示审定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研究生管理处完成系统确认工作。

(五)颁发证书及奖金

奖学金证书由学校统一制作发放,获评材料装入学生档案。

奖学金奖励发放参照《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不重复享受奖励的通知》(贵大发200884号)规定执行。

一年级学业奖学金、硕士特等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奖金于今年年底发放;一、二、三等奖学金奖金于2019年上半年发放。各类奖学金奖金,均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至学生校园一卡通账户。

三、相关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 ,在本单位内做好宣传。要将奖学金评定的条件、要求、流程、细则告知研究生。因培养单位工作人员疏忽,未将此通知告知学生,导致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责任由培养单位负责。

(二)研究生同学要认真阅读相关通知及要求,认真研读本单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对不清楚的内容要积极与老师沟通。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的相关工作。学生在外不便上网申请报名的,可委托同学帮助完成网上的申请报名。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申请报名的,责任由学生自己负责。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要认真核定申请学生提交的材料。学生隐瞒事实或提供不实材料的,任何时候一经查实,将取消评定资格,追回已发奖学金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若工作人员在审查过程中出现作假、违规等情况,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韦老师

联系电话:83621055  88291481  

五、监督、举报

1.学校监察室:0851-88292118   邮箱:di@gzu.edu.cn

2.研究生管理处:0851-83621055

3.资助管理中心:0851-88291481

特此通知。

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贵州大学研究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

贵州大学2017-2018学年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

贵州大学2017-2018学年硕士研究生特等奖学金申报条件

贵州大学2018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评定信息表

贵州大学2017-2018学年研究生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定信息表

贵州大学2017-2018学年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信息表


贵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处

                              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19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