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挥社会实践在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和鼓励广大研究生融入社会、投身实践,增强研究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提高研究生的社会竞争力,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决定继续开展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投身实践受教育 服务社会促发展
二、活动内容
围绕党的“十八大”精神、全省同步实现全国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弘扬不怕困难、艰苦奋斗、攻坚克难、永不退缩的贵州精神,以地方经济社会课题调研为主,同时开展校友寻访交流、文艺演出、志愿服务、慰问活动,以及公益服务等。
三、组织形式
贵州大学2013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分为校级、培养单位和个人/团体三个层面进行。
(一)校级层面实践地
1.贵阳市清镇市
2.遵义市湄潭县
3.遵义市余庆县
4.贵阳市花溪区
5.安顺市普定县
校级层面的实践队队员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选拔和管理。
(二)培养单位层面
鼓励各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的专业特色或联合其他单位、专业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将根据情况择优支持二级培养单位社会实践团队。
(三)个人/团体层面
为鼓励研究生自主调研,强调社会调研的属性,鼓励研究生个人/团队(可跨专业、跨单位进行组织)参加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四、组队原则
(一)校级团队若干;培养单位层面的团队根据研究生人数和实践地实际情况确定;个人/团体层面实践代表队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
(二)各实践队应配备队长1名,要求有一定社会实践经验,具有较强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
(三)各实践队一般应有1名以上指导教师,鼓励指导老师随队并给予深入指导,对实践内容、方法以及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等进行指导。
(四)鼓励高年级硕士研究生参加实践团队,博士生可作为实践指导教师。
五、时间安排
(一)立项申请:
各培养单位社会实践项目按照研究生思想政治项目申报,6月14日前将《贵州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项目申请表》交研究生工作部(邮箱:sizhengban@yeah.net),个人/团队实践项目请下载《贵州大学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个人/团队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在6月14日前交送至负责人所在培养单位。
(二)队员招募:
校级层面和培养单位层面实践队员申请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研究生均需登陆贵州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gsa.gzu.edu.cn/login),填写并打印社会实践申请表,经所在培养单位或导师签署意见后,校级实践队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思政办公室、培养单位实践队交所在单位;
个人/团体实践者申请参加暑期社会实践需下载《贵州大学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个人/团体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填好并打印申请表,经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交项目负责人所在培养单位。
1.6月8日——6月14日:申请参加校级实践队、个人/团体实践者填报有关信息;
2.6月17日——6月21日:申请参加培养单位实践队有关信息。
(三)队员选拔:
6月15日——16日,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队员选拔,并在研究生工作部信息管理系统确认实践队员;6月17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公布实践队员名单。
(四)组织培训:
7月中旬,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组织培训,所有校级和培养单位层面实践队员必须通过组织培训,签定社会实践责任书后,方可继续下一阶段实践活动。
(五)实践活动:
7月中旬——8月中旬实施实践活动。
(六)成果整理:
8月下旬各牵头单位或组织实施社会实践的培养单位组织实践队员整理实践成果,并及时反馈社会实践地相关部门、人员。
(七)总结表彰:
9月中旬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各实践队向实践地提交调研报告、总结,统一组织总结和表彰,评选出优秀团队和个人。
六、活动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应提高对研究生暑期社会实际活动的认识,广泛动员、认真安排,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积极性、主动性。
(二)各实践队要充分做好实践前期准备工作,科学策划、尊重地方、敏锐观察、灵活调整,坚持安全第一,确保出精品成果。
(三)各培养单位要加强指导,力求实践活动取得实效,避免走过场、装样子等现象;同时要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建立信息反馈机制,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顺利完成实践任务。
联系人:康 莉、马啸涛
联系电话:0851-3621092贵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