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贵州大学2015-201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以下简称“评定工作”),确保评定工作做到公正、科学、规范,现将做好贵州大学2015-2016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工作基本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受理、初步评审等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培养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注重研究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学术研究、科研实践、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评审委员会应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单位研究生综合考评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管理处办公室备案。并在本单位网站及时公布评定工作细则、评定程序及评定结果监督电话及邮箱。
(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在评定工作过程中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维护研究生的正当权益。如有弄虚作假、渎职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评定工作程序
(一)制定细则
各培养单位评审小组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贵大发[2015]81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单位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要通过多种渠道向学生宣传奖学评定的条件、评定要求、评定流程。要及时在本单位网页、宣传栏公布评定实施细则的内容。各单位实施细则须在2016年12月9日前报研究生管理处。
(二)个人申请
拟参评研究生于12月7日至12日,进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http://gsa.gzu.edu.cn(以下简称网站),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须用IE5.5以上浏览器),根据评定条件并结合自身情况,在系统内申请相应的奖学金类别及等次。学生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点击页面左侧“2016年奖学金申请”或“2016年单项奖学金申请”链接,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请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页面中的“保存申请”按钮完成个人网上申请。
(三)材料报送
1. 申请等级奖学金的支撑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2. 申请单项奖学金所需支撑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安排见附件4。
(四)培养单位审核评定
培养单位根据评定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评定,评定结果须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2016年12月22日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40.3.222/ugims,依次点击页面左侧“学生申请审批”、“奖励审批”、“2016年奖学金申请”,然后在页面右侧完成审核并提交。
(五)学校审核
研究生管理处组织专家对单项奖学金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等级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名单进行复审,并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管理处在管理系统完成确认。
(六)学校发放证书及奖金。
奖学金证书由学校统一制作后发放。
奖学金奖励发放参照《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不重复享受奖励的通知》规定执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财务处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处(吴老师 丁老师 柴老师)
联系电话:0851-83621055
四、监督、举报
(一)监督、举报电话
1. 学校监察室:0851-88292118 邮箱:di@gzu.edu.cn
2. 研究生管理处:0851-83621055 邮箱:gzuxsk2016@qq.com
(二)举报箱
举报箱设在研究生管理处一楼(北校区明鉴楼)
附件:
一、《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贵大发[2015]81号
二、《贵州大学2015-2016学年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信息表》
三、《贵州大学2015-2016学年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四、申请单项奖学金所需支撑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安排
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贵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管理处)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