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通知》(黔教学发〔2018〕169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贵州大学关于开展2021届省级、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和评选工作的通知》及《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和《贵州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初评并公示,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4月12日——4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联系人: 张筱慧
联系电话:0851—83621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