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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研究生个人电子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站点信息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2-28浏览次数:2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个人电子信息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完善个人信息

研究生本人于36日前,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gsa.gzu.edu.cn),在“个人信息”----“基本信息”栏中上传一寸白底身份证照,并认真核对和完善自己的个人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信息”。

二、培养单位审核确认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38日前,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信息管理”----“学生基本情况”中选择对应的年级,点击“生源明细”逐个对研究生的照片及个人信息进行审核,信息审核无误后,在学生照片下方“是否核实”栏打“√”并点击保存。审核中若发现异常请及时告知研究生院管理科。

三、纸质材料收取

1、研究生须交一张第二代公民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均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于36日前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科。

2、身份证复印件须研究生本人签上自己的姓名、学号、培养单位名称、专业名称和手机号码。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复印件收齐后于38日前交研究生院管理科。

研究生个人电子信息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研究生能否顺利毕业及在校期间各类事宜的办理,请各研究生同学高度重视。各培养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核,督促研究生完善个人相关信息,务必做好该项工作。

 

 

贵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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