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国,湖北麻城人,贵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贵州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主任、诉讼法学硕士点负责人,贵州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是民事诉讼法学与司法制度。
李老师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接受我们的采访,我们最近在做一个关于学风建设的访谈栏目,希望对老师做一个简要的采访。(以下根据采访内容整理)
Question1:老师能谈谈贵大法学院的整体学风情况吗?
李老师:法学院整体学风都还是比较严谨的。法学院本科生的考试厉来都很严格,对老师的要求也很严格,要求教研室主任听课,每个学期至少要听两位老师的示范课,而且还要听学生的意见,考试过程中监考很严格,评分严格按照标准答案,层层把关。研究生更不用说,法硕的同学很多专业课都是闭卷考试,我以前读书的时候很少这样。对研究生的开题、论文中期检查、答辩都实行末位淘汰,包括全日制和非全的同学,都实行严格的末位淘汰,这在很多学校都没有,法学院还是这么实行的。
Question2:法律硕士有很多同学本科阶段都不是学法学的,您对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学们的学习有什么建议呢?
李老师:实际上我自己以前也是非法学的,进入法学专业,之后从事法律教学工作。我个人认为,社会科学是相通的,不管本科学中文、外语、管理学、经济学、历史、哲学等等对于学法律都是有很大促进的,对于本科学理工科的同学来讲,理工科强调严谨的逻辑推理,法学专业其实也强调逻辑推理的,法律推理也是通过“大前提”、“小前提“最后推导出结论。理工科的思维优势、看问题的方式也是适合学法律的。由于本科没有学法律,在基础知识上包括基本法律及部门法上有一些欠缺,建议在非法学法硕在读期间补一些课程,特别是法硕联考没有涉及的科目,法学院也开了这些课程,有些没有开的课可以去旁听小法或者本科生的课程。此外,我们也有资料室,可以供大家多阅读。
Question3:对于法科生,法考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准入性门槛,即便是在硕士阶段,课程安排也不少,有部分同学选择逃课备考法考,对此您有什么看法呢?
李老师:我们法学院不是法考的培训机构,法学院的法学教学是涵盖许多方面的,它不以完成考试为导向,冷院长也强调这是一个养成教育,它不仅仅说是做一些法考的题目。我个人觉得法考很重要,毕竟是从事法律职业最起码的资格,其实法学院的教育,老师在讲一些基本的知识的时候也会拿一些法考题目来提醒大家要注意哪些问题,我们平时的考试在出题时既考查大家基本的法律思维也会出一些选择题考查大家对法条的掌握程度,这一块儿跟法考是对接的。法学院的教育比法考的范围更广。
Question4:对于研究方向的深入学习,特别是“翟天临事件“之后论文审查也越来越严格,在毕业论文的写作中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李老师:毕业论文写作首先要选好题目,选题一定要合适,要有研究的价值而且自己能够把控得好,选题时既不能写太大的题目,大题目太空洞,也不能写一些太陈旧的题目,太陈旧的题目人家已经研究透了,你再提出一些新的见解也是很难的,往往是拾人牙慧。题目要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的新颖性,最好比较具体,最好小题大“作”,对小题目进行深入研究,我不主张大题小“作“,题目还是小一点,适合研究生深入研究。
选题之后的开题报告,要设计你的论文的提纲框架,建议多看一些法学的核心期刊多看一些硕博士论文,借鉴他们的框架结构。
开题报告通过以后,开始论文的写作,需要涉及大量的文献阅读,有时候还需要到法院检察院律师实务所进行一些调研、实证研究,有这些充分的文献材料、实证资料以后静下心来进行论文的写作。建议集中连段的时间进行写作,把初稿一气呵成,不要拖拉。之后再慢慢修改完善。要热时写,冷时改。还要注意法律硕士的论文里会出现的一些通病。
Question5:即使是法学专业,内部小方向之间(例如民商法方向和刑法方向,诉讼法方向和经济法方向等)隔阂也有点大,针对这种情况老师怎么看待呢?
李老师:对于研究生来讲,跟本科通识教育不一样,研究生期间肯定有专攻的领域。但是,不管哪个研究方向,最基本的法理、宪法、行政法等核心的主干法学知识都得掌握好,在这个前提下才能术业有专攻,再集中学习一个具体的方向。个人比较反对,处于热门方向有种优越感,但其主干知识又掌握地不够扎实。
Question6:4月9日冷院长在其讲座上表示对新进的法学博士能在《法律科学》独立署名发表论文,但对一些基本的案例分析都不会深感失望。针对此现象,老师有什么想告诫同学们的吗?
李老师:感觉我们的硕博士研究生有时候可能还是有点眼高手低,忽略了基本的法律概念、法律关系,法律主要还是一门实践性的学问,是一个应用型学科,它还是要紧密结合具体的司法实践。我们身边有很多这样一些纠纷、有很多法律问题,我们的研究生也好,博士生也好,你要关注我们身边的一些法律现象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来分析,可能很多同学没意识到这一点。这也是我们国家高等教育的一个通病:实践比较脱节、过分重视理论教育。我们的案例教学有时候是狭隘的,它为了说明一个概念或者制度而人为设计一个案件,而不是拿一个真实的案件让我们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去解决它。
Question7:对于学校提倡的无手机课堂,要求统一将手机放入手机袋,您对此有什么看法呢?
李老师:现在手机成了我们必备的通信工具,但是现在手机的功能太多了,一方面方便我们的交流及查询,但手机里也有很多娱乐性的东西、跟我们学习无关的功能,感觉现在的年轻人过分地依赖手机了。我个人觉得很有必要上课的时候把手机收起来放在手机袋里。即使不愿意放在手机袋里,也尽量调成静音或者振动模式,不影响老师和其他同学上课为宜。
图片:李卫国老师
文字:曾仙花
编辑:曹世仙
审校:贾正伟 唐震华 王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