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9日上午十点,在普定县司法局副局长王梅、办公室主任王勇的带领下,贵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队张高霞、刘明森、罗泽及何斌斌四名队员前往普定县马官镇司法所观摩杨某某和王某某土地纠纷案人民调解现场。本次人民调解由马官镇司法所所长姚锐主持。由于该土地纠纷牵扯大兴村和官凤村,两村的村支两委也到调解现场,加之参加调解的亲属众多,马官镇司法所调解室容纳不了这么多人,因此,姚所长把调解的地点改到了马官镇信访办公室。
调解一开始,姚所长就向双方当事人告知了权利义务并核对当事人的信息,双方当事人无异议后,姚所长首先请当事人杨某某讲讲涉案土地情况,杨某某说涉案土地一直由其耕作并在该土地上栽树苗,但王某某却多次拔掉这一土地上栽种的树苗。接着另一当事人王某某也介绍了相应情况,王某某认为该涉案土地是1992年其移民到官冯村时由村委划拨给他的,一直耕作到现在,直到工业大道开发,土地涨价,杨某某遂主张该土地为其所有。王某某进一步说到,该土地纠纷前面也调解过一次,但由于当事人双方都拿不出土地归属的证据,遂一直没有解决。
由于双方当事人都各执一词,并且都提出了到涉案土地现场了解情况,因此在做完调解笔录后,王局长、王主任、姚所长、两村的村支两委和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到了现场了解情况。由于双方当事人在现场情绪比较激动,不利于调解工作的开展,因此姚所长决定过几日再另行调解,请双方当事人回去都冷静的想一想。
通过这次实地观摩人民调解案件,我们获益匪浅。作为一名研究生,不仅仅需要深厚的理论基础,同时还应该具备如何将所学运用到现实生活中的技能。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基础司法工作的辛苦,在本案中,从主持到打字复印及调解均由姚所长一人完成,这仅仅还是一个案子,面对每年如此多的人民调解案件,姚所长依然十年如一日。让我们向基础司法工作者表示崇高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