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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公示
发布者:院办信息发布员
      发布时间:2022-12-02
      访问次数:3906

根据《关于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2221号)文件精神,研究生院组织相关培养单位开展了学位点的对应调整工作,现将对应调整学位授权点予以公示。


序号

原学位授权点代码

原学位授权点名称

原学位授权点层次

申请的学位授权点代码

申请的学位授权点名称

申请的学位授权点层次

备注

1

1301

艺术学理论

硕士

1301

艺术学

硕士


2

0651

文物与博物馆

硕士

0651

博物馆

硕士

排序1

3

0651

文物与博物馆

硕士

1451

文物

硕士

排序2

4

1302

音乐与舞蹈学

硕士

1301

艺术学

硕士

排序1

5

1302

音乐与舞蹈学

硕士

1353

舞蹈

硕士

排序2

6

1351

艺术

硕士

1352

音乐

硕士

排序1

7

1351

艺术

硕士

1356

美术与书法

硕士

排序2

8

1351

艺术

硕士

1357

设计

硕士

排序3

9

1351

艺术

硕士

1354

戏剧与影视

硕士

排序4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书面、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研究生院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有具体事实根据,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依据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欣   申会

联系电话:88292803

邮箱:gzuxkjs@163.com

 

        研究生院

202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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