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贵大研〔2014〕18号文件要求,应对2021年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进行考核。请各相关培养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制定本单位硕博连读考核方案,并对本单位录取的硕博连读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方案、考核材料、考核结果本单位进行存档,考核结果纸质材料加盖学院章后于2021年6月18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科,电子版发邮箱14028801@qq.com。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1-6-11
关于印发《贵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