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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线上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培养
      发布时间:2020-05-08
      访问次数:21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省教育厅、省学位办《关于做好全省研究生2020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0]33号),2020年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可采用线上答辩的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条件

申请线上答辩的研究生必须符合《关于20206月及9月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下文称:《答辩通知》)文件要求。


二、相关事宜

    1.提交申请时间及材料要求:除《答辩通知》文件要求材料外,还须提交《贵州大学研究生线上论文答辩安排表》(附件1)、《贵州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线上答辩公告》(附件2)。

    2.答辩督导员:答辩委员会增加1名答辩监督员,监督员可以是研究生教育督导员、研究生院管理人员、学院领导、或者学院本学科教授(在答辩安排表内备注),填报《疫情期间监督教师参加研究生线上答辩的报告》(附件3)。

3.线上答辩平台:不限。

4.表决方式:原则上须填写纸质版答辩表决票。

5.公示:至少在答辩前一天在学院官网对线上答辩进行公示,明确旁听人员参与途径,发布《贵州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线上答辩公告》。


三、答辩流程及要求

1.按照申请时间,答辩秘书召集答辩委员、答辩人进入线上会议平台的会议室(QQ群等),允许旁听参会(禁言)。

2.按照学位论文答辩流程及要求进行答辩,学位论文(电子版)需提前一周交至答辩委员处。

3.答辩过程中,答辩秘书需要对答辩全程(含宣布投票结果)录音或录像,同时对关键画面截屏保留 2-3 张。

4.答辩结束后,立刻进行投票表决,投票讨论过程应该屏蔽答辩人和旁听人员。可以采用投票软件(比如问卷星),匿名投票。投票过程由答辩秘书负责,投票的内容和结果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1)答辩成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2)答辩委员会建议:建议授予学位;建议缓授予学位;建议不授予学位。

如果出现建议缓授予学位,请答辩委员会讨论后,给出修改 1 月或 3 月或 6 月的建议,以及修改后重新答辩、或者指定某一位委员审查后通过的决定,答辩秘书记录清楚。若采用投票软件,由答辩秘书统一填写纸质版答辩表决票,保存好电子投票记录。

5.答辩秘书将投票结果统计后告知答辩委员会主席,再次开放会议平台,由主席宣布答辩结果和答辩成绩。

6.线上答辩要保证真实、公开、完整、全程可记录。答辩秘书答辩结束前需和主席审查答辩过程是否完整、记录是否完整。纸质的答辩记录仍然需要提供。

7、如果因网络原因答辩中断无法进行,需重新安排时间完成答辩。

8、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需及时将线上答辩录音录像等相关文件交学院审查,审查合格的,学院对该答辩进行确认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培养科将对线上答辩进行抽查复核。审查不合格的, 答辩无效,需重新答辩。


四、其他

1.在提交申请前,答辩秘书须熟悉答辩平台操作方式及答辩流程;组织答辩研究生、专家进行预演,确保答辩过程不出问题。

2.发现弄虚作假,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贵州大学研究生线上论文答辩安排表.xls

附件2:贵州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线上答辩公告.docx

附件3:疫情期间监督教师参加研究生线上答辩的报告.docx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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