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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院办信息发布员
      发布时间:202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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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大党办发〔20208

各学院、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29号)《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021号)的要求,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识到位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上来,要按照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的具体要求,安排专人值守,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积极响应有关要求,行动迅速落实到位。

二、防控有力,联动到位

1.党委宣传部要将卫生健康部门发布的相关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信息,通过校园网等方式告知广大师生,并及时掌握涉及学校的舆情情况。

2.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要加强对留校及返家学生的宣传教育,及时常掌握学生动态,特别对疫区学生要给予特别关注。同时,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切实做好新学期师生返校预案及相关准备工作。

3.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职工宣传教育,遵循卫生部门和上级部门发布的有关建议和要求,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支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本单位值守人员要采取必要防护措施、提供必要工作条件。

4.校医院要主动与卫生疾控部门对接,制定科学合理、详细可行工作计划,动态观察疫情变化,及时反映疫情情况,按照相应等级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要求,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规范开展对接诊病人可疑病例的监测、筛查、诊断、治疗和转院处置工作。

5.后勤管理处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春节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食品从业人员和师生的人身安全,对学生公寓、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测。

6.保卫处要严守关口,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排查和管控。

三、及时报告,处置到位

1.严格值班值守。当前正值寒假期间,各单位要严格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

2.2020124日起,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校医院等单位要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1400前将信息报送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3.各单位若发现本单位师生有疑似病例或与疫情有关事例,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同时报当地卫生部门或面向社会公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8292178

联系邮箱:po@gzu.edu.cn

特此通知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贵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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