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贵大研〔2014〕18号文件要求,应对2019年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进行考核。请各相关培养单位对本单位录取的硕博连读学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方案、考核材料、考核结果于7月20前报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9-6-21
关于印发《贵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