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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下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培养
      发布时间:2018-09-21
      访问次数:105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2018年下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要求在127日之前完成。为了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此次答辩的研究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

2、完成研究生培养的所有环节;

3、论文评审通过;

4、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已交清;

5、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

二、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审查研究生答辩资格,答辩前一周,研究生答辩秘书须将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打印的《贵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核表》(《贵州大学研究生答辩系列表》表一,附学位论文评阅书,需加封面)交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答辩完成后于1213日前将答辩委员会意见报培养科备案。

要求各培养单位在答辩前一周将学位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委员审阅。答辩海报至少在答辩前一天张贴。《贵州大学研究生答辩系列表》封面及表二至表三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主页下载中心下载,特此通知。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8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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