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评估中心对本科教学评估指标体系有关问题的最新解答
 
发布时间: 2011-08-25 浏览次数: 217
 
 

2005年3月25日至27日,教育部评估中心在北京召开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研讨班”,组织了今年将要接受教育部评估的80所高校的有关同志进行研讨。评估中心汇集了大家在研讨班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请有关专家对问题进行解答,形成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的一些问题的解答》,共12条。《解答》对于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的整改与建设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请各有关部门予以认真关注。现将相关内容摘登如下:
  一、关于“四项经费”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四项经费”包括本专科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和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这是依据原国家教委1988年制定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而确定和分类的。1998年教育部和财政部印发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其中对用于教学的经费,未作单列,这给评价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投入情况增加了难度。目前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仍沿袭原来的“四项经费”统计口径和方法,我中心正在组织有关教学评估专家、财会专家、教学管理专家对此问题进行研究。但在正式文件出台前,仍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执行。
  二、关于“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2005年1号文件)规定:“高等学校要把教授、副教授为本科学生上课作为一项基本制度,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要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连续两年不讲授本科课程的,不再聘任其担任教授、副教授职务。”这里所说的授课指课堂授课,不包括专题讲座和实践教学。这是教育部为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而出台的关于高等学校加强和改进教学工作的方向性政策。今后,对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观测点的考察,2005年以前仍按《水平评估方案》执行,2005年及以后A级标准按《1号文件》执行。
  三、关于“就业率”的统计,分母应该是当年获得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学生总人数的问题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4〕7号)规定:毕业生就业率是指已就业毕业生人数占毕业生总人数(已就业毕业生人数+待就业毕业生人数+暂时不就业毕业生人数)的百分比。现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办法,统一将“结业生人数”计入“毕业生总人数”之中。
  四、关于建议取消现行评估方案实践教学观测点“实习和实训”中的“实训”,或改为 “校内外实习”,以免误解的问题本科院校中的机械、工程技术类等相当一部分专业,都需要学生进行相应的“实训”,以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因此实训对本科教育来说十分必要,也很重要。
  五、关于毕业设计(论文)不应一味强调“一人一题”的问题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要求: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把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的重要原则”。“一人一题”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独立完成任务的能力、避免相互抄袭的有效前提。当然,也可以几位同学共同合作完成一个较大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大题目的总体设计每个同学都要参加,其余部分应做到分工明确,以保证每个同学都能独立完成相应部分工作。
  六、关于“主讲教师”的资格认定
  对于“主讲教师”的资格界定为: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或者具有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新教师还必须通过岗前培训,取得合格证。外聘教师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同样可认定为主讲教师,反之不能。
  七、关于藏书量的问题
  在一级指标教学条件与利用的二级指标教学基本设施中的观测点图书馆状况中,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明确规定:生均图书和生均年进书量(册)包括校图书馆和院系资料室的图书。对于电子图书评估方案(试行)有关说明中也有明确规定:电子类图书已在相关指标的定量中予以考虑,测算时不包括在内;凡折合在校生数超过30000人的高校,当年进书量超过9万册,该项指标即为合格。同时,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函〔2005〕7号文件要求,对于生均图书一方面要坚持标准,被评学校要按标准进行建设,另一方面在被评学校充分挖掘、利用现有资源,电子图书利用情况较好或基本满足教学需要的条件下,专家组可以实事求是地作出判断。学校在建设过程中,要注意的是,要求图书馆管理手段先进,使用效果好,这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及其他现代化手段采集、交流信息、管理能做到使用方便、效率高、利用率高。
  八、关于教学效果的量化
  “教学效果”一级指标的二级指标包括: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思想道德修养;体育;社会声誉;就业。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教学工作水平评价是一件很复杂的系统工程,专家在考察过程中既要定量地核查学校的一些基本数据,又要在基本数据的基础上做出定性判断。反映在一级和二级指标中也是这样,不是简单地搜集若干数据通过一定的公式计算就能测评学校的教学效果,但是也离不开反映学校办学状态的一些关键数据及其变化态势。
  九、关于“教学质量监控”和“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 
  学校应制定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没有质量标准就无法评判教学质量的高低。教学质量是多层面、多样化的,各学校的定位不同,培养目标不同,对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也就不一样。建立自我完善、自我约束的教学(包括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质量控制的重要保证,也是水平评估工作的主要目的之一。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包括质量标准、信息搜集统计和测量、评估、信息反馈、调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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