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筑善同行·情暖学子”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帮扶贵州大学贵州省户籍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改善学习生活条件、顺利完成学业,贵阳市慈善总会和上海春华秋实基金会共同开展慈善公益项目,设立“筑善同行·情暖学子”高校助学计划。根据《贵州大学关于一步加强社会捐赠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和《“筑善同行·情暖学子”高校助学计划》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筑善同行·情暖学子”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分配名额

贵州省户籍的2024级在校全日制本科新生(名额分配见附件5)。

二、资助标准

每人每学年40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生活困难,在校学校期间无法筹集足够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费用。

(三)品学兼优,入学成绩在本系排名中等及以上,中共预备党员、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优先。

(四)已认定为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有国家规定的36种重大疾病且仍在接受治疗,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经济来源,近半年有大额医疗费用支出。

3.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身患残疾,持有县级残联颁发的残疾证,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经济来源。

4.家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就读于高中及高中以上年纪的学生(不含研究生及以上年级),且无固定经济来源。

5.单亲家庭或孤儿,且监护人无固定经济来源。

四、评选工作及材料报送

(一)申请者需提供《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身份证、户籍证明材料(户主页+本人页)、加盖学院公章的在读证明提供有相关注册信息记录学生证复印件、个人建设银行账户信息、经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的入学成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需加盖学院公章)以及按不同申请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收入证明。

2.医院疾病诊断书、检查结果报告及相关证明、六个月内大额医疗费用支出证明。

3.残联颁发的残疾证以及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4.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无固定经济来源证明。

5.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派出所开具的有关证明。

(二)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初审,经学院公示3日无异议后,将学生申请及证明材料、《申请条件及证明材料目录》(附件2)、审核汇总表(附件3)于20249201700前统一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西校区雅文楼112室)。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需纸质档+电子档(一式一份)

五、注意事项

(一)针对2023-2024学年已获得该助学金的学生(参见附件6),学院需对其学习情况、家庭状况等进行审核并填写《年度审核表》(附件4,学生需提交学习总结、学习成绩等反馈学习生活的资料(相关资料需学院审核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若审核情况不符合《年度审核表》中要求的被资助条件,被资助资格将终止。

 

联 系 人: 韦国华  李欣蔓

联系电话:0851-88291481

 

 

附件1: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申请条件及证明材料目录.doc

附件3:审核汇总表.xls

附件4:年度审核表.doc

附件5: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6:2023-2024学年“筑善同行·情暖学子”助学金学生名单.xlsx

 

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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