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法学院关于评选第三届“法学院天筑基金”的通知


院属各班级:

为培养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新时代青年,贵州天筑律师事务所我校设立“法学院天筑基金”。为做好第三届评选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法学院全日制在校在读本科二年级以上学生

名额:20

班级

人数

名额

备注

法学2001

81

4

1.剩余1个名额,由2022级申报者提供材料在年级中进行评选;
2.
若班级名额用不完的将由学院具实际情况调整。

法学2002

68

3

法学2101

38

2

法学2102

38

2

法学2103

34

2

法学2104

32

2

法学2201

51

2

法学2202

51

2

合计

393

19


二、资助额度:2000/人,共4万元。

三、申请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爱国爱校、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师生好评。

(二)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积极参加学术活动、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三)评选学年度所修必修课没有不及格情况,所获学分数不低于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所获学分的平均数,综合评测排名在本班级前1/2,综合测评成绩优秀优先。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均无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者;

2.上一学年必修课不合格者;

3.学费尚未缴清者。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申请“法学院天筑基金”的学生须填写《贵州大学“法学院天筑基金”申请表》和汇总表,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把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纸质版、汇总表电子版于9261630前提交至学院学生科。

(二)学院初评

学院根据基本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送贵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和天筑律师事务所,最终评定名单,以天筑律师事务所的意见为准。

(三)逾期未报送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五、注意事项

1.原则上,评选年度法学院天筑基金与其他奖(助)学金(获得共计4000元以上的或社会性奖助学金)不可兼得。

2.原则上,法学院天筑基金与北京仲裁委员会奖学金不同时申请。

3.申请审批表所有签名必须为手签,加盖学院公章。

4.如个人材料弄虚作假,文章涉嫌剽窃、抄袭、套用他人成果或请人代笔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并进行相关违纪处理。

5.所填奖励为校级以上奖励。


贵州大学法学院

2023921





法学院党政办公室20239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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