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贵州大学本科生“清原绿色农药”助学金的通知

农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

为发展贵州教育事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鼓励在校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参加绿色农药科技创新活动,青岛清原抗性杂草防治有限公司在贵州大学设立了“贵州大学清原绿色农药助学金”。根据《贵州大学清原绿色农药奖评选办法(试行)》,现将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名额

农学院植物保护专业本科生25名,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生物学、应用化学和化学专业本科生25名。

二、助学金金额

2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一)品学兼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参加专业社会实践活动;

(二)家庭经济困难(未能支持学生大学学费及其生活开支),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参与了本年度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三)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各级各类学术研讨活动。

、申请程序

(一)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贵州大学清原绿色农药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学院根据基本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于2020年12月21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步审核,对获助学生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最终获助学生名单;

(三)网上申报

1.个人申请

经学院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候选学生于2020年12月21日前,进入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报http://sfmis.gzu.edu.cn/login.aspx       

2.学院网上审核

学院对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候选学生在2020年12月21日前,进入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审核http://sfmis.gzu.edu.cn/login.aspx

3.经所在学院初评、推荐后将学生申请材料于2020年12月21日17:00前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社会捐助科(西校区雅文楼112),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五、 评选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违反校纪校规者不得参与评审;

(三)在申请和评选过程中,申请学生的任何不诚信行为将导致撤销或永久取消获助资格。 

 联系人:余   韦国华

 电  话:0851-88291481


附件1:贵州大学“清原绿色农药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docx

附件2:贵州大学“清原绿色农药奖”评选办法(试行).docx

 

                                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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