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0年“清原绿色农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学校“植物保护”一流学科建设,发展“植物保护”学科优势和特色,提升“植物保护”学科国内外影响力,激励教师在“植物保护”一流学科建设中不断创新、积极作为的精神。根据《贵州大学“清原绿色农药奖”评选办法(试 行)》规定,特开展2020年“清原绿色农药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贵州大学植物保护学科中具有突出贡献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详见《贵州大学“清原绿色农药奖”评选办法(试行)》。

三、评选时间及程序

(一)申请

2020年12月18日,符合条件的教师向相关单位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申报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不得补报;凡评定过程中发现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各类评选资格。

(二)初审

各单位对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0年12月21日上午12:00前将初审通过的教师材料交教师工作处综合科(德正楼214室)。

(三)评审

2020年12月22日,“清原绿色农药奖”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选,教师工作处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四)颁发奖金及证书

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签批,学校颁发奖金及证书。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对评选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对参评教师材料认真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参评。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工作处综合科。

人:陈思民

联系电话:18308505165


 附件1:量化积分表.docx

 附件2:教师申请表(直接入选情况).docx

 附件3:教师申请表(按照积分表进行计算情况).docx

 附件4:贵州大学“清原绿色农药助学金”评选办法.docx

 

                 

                                       贵州大学教师工作处

                 贵州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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