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国华奖”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2017年6月30日广东省国强公益基金会向贵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资1200万设立“贵州大学国华教育基金”,每年提取利息收入部分作为奖金,设置“国华奖”。根据捐赠协议,为了做好贵州大学“国华奖”的评选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推进学校内涵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将贵州大学“国华奖”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成立贵州大学“国华奖”评审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任:李建军  宋宝安

副主任:王红蕾  骆长江  令狐彩桃  金道超  王芳恒  向淑文  李军旗    

  员:张大林  李昕昌      邓朝勇  史勤先  刘治军  赵祥伦          洪名勇  候玲娅 

        张爱民            

办公室设在对外合作处(贵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办公室主任:刘  颖(兼)

二、奖项设置

贵州大学国华教育基金设立贵州大学“国华奖”一个单项,分教师类和管理人员类,教师占总名额的80%(其中1名为从事思政工作的辅导员),管理人员占总名额的20%。2018年表彰名额共计10名,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三、评选范围

“国华奖”评选范围为贵州大学45周岁以下在职中青年(1972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教职员工,双肩挑人员只能选择教师类或管理人员类进行申报评选。

四、评选工作

(一)贵州大学“国华奖”的最终评定由贵州大学“国华奖”评审委员会负责。教师类初评工作由教师工作处与教务处负责,管理人员类初评由组织部与人事处负责。日常工作由对外合作处(贵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

(二)“国华奖”的申报按教师类、管理人员类评选办法执行(评选办法详见附件1、附件2),初评比例为130%,评出候选人进行终评。

(三)11月24日前各学院、各单位将材料按所申报类别及要求报送至相应部门。

1.教师类参评材料交至教师工作处(德正楼219室)

人:严 婷

联系电话:13985586077

电子邮箱:to@gzu.edu.cn

2.管理人员类参评材料交至人事处

人:江洪超

联系电话:0851-88292278

电子邮箱:jianghongchao@126.com

(四)11月30日前负责初评的部门将初评结果报送至对外合作处(贵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五)12月14日前贵州大学“国华奖”评审委员会完成最终评审,获奖名单将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组织表彰

根据“贵州大学国华奖评审委员会”评选结果,学校将于12月底进行表彰,表彰工作由对外合作处(贵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

特此通知。


附件1:贵州大学“国华奖”管理人员类评选办法(2018).doc

        附件2:贵州大学“国华奖”教师类评选办法(2018).docx

        附件3:贵州大学“国华奖”管理人员类申请表.doc

        附件4:贵州大学“国华奖”教师类申请表.docx

        附件5:贵州大学“国华奖”教师类汇总表.xls


 

                                 贵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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