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硕士研究生导师:
为加强我院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的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院文件《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1〕22号)精神,现决定继续推行导师由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工作,实施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制。现将2022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资格审查办法
参照《经济学院硕士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查办法(试行)》执行。
二、工作程序
(一)经济学院依据学校发布的相关文件,制定《经济学院硕士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查办法(试行)》,并进行公示。
(二)申请人须每年根据通知要求向经济学院提出申请,提供支撑材料并由经济学院保存备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表决,学院对表决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汇总上报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备案。
三、其他说明
申请人如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导师岗位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请。同时,将该导师信息向贵州大学研究生院上报。
四、时间安排
1、经济学院于2022年6月21日前,将《经济学院硕士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查办法(试行)》公示;
2、在2022年6月24日下午5点前,请申请2022年硕导招生资格的老师将《经济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纸质版及电子版)、《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电子版)提交至经济学院研究生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wang@gzu.edu.cn
为避免电子资料遗失,请务必将电子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勿通过QQ或者微信在线、离线传送。
3、在2022年6月30日前,学院将符合条件、经济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表决、并通过公示的硕导招生资格年审结果加盖公章,上报校学科建设办公室。
附件:
附件一:经济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doc
附件二:《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资格审核汇总表》.xls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