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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基层党组织生活安排意见
发布人:org  发布时间:2021-03-26   动态浏览次数:1345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持续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学校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和“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创建成效,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月不少于1次,可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可每月以相对固定的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

三、主要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度研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读本。学习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等。

2.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重温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1年在我校发表的5·9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的殷切嘱托,更加深切感恩党中央、感恩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的特殊关爱、特别厚爱,感恩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大师生的谆谆教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谌贻琴同志在全省党史学习教育启动会上的讲话精神,开展“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落实校党委工作部署,推动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更好地从党的百年伟大征程中汲取前进的智慧、奋进的力量,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运用新思想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的能力。

4.学习贯彻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高校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两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学习2021年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省高校组织部长统战部长会议精神。

5.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

6.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学习落实省委、省纪委关于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整改意见。

7.持续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

8.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习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学校2021年工作要点和重要任务。

9.认真学习贯彻落实2021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抓手,严格规范各项组织生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0.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结合“党课开讲啦”“学习身边榜样”等活动讲好主题党课。通过党员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等政治仪式,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传承红色基因,学习先进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激发党员的信念和激情,并将其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具体行动。

11.围绕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着眼解决师生关心的实际问题,结合“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四、有关要求

1.严格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每月组织党员集中进行学习,切实过好组织生活,做到“学习有计划、时间有保证、研讨有重点、交流有收获”,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党员领导干部除执行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外,要带头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教育培训。要严格组织生活考勤,把出勤情况作为党员评议和各类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及时谈话提醒、警示告诫、限期整改等。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规范组织生活记录。规范使用好党组织生活记录本、党组织会议记录本,加强组织生活纪实管理,做到专本专用,专人专记。党组织生活记录、党组织会议记录是开展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内容须详实,记录须规范。党组织生活每月不少于1次,组织生活记录相应每月至少1次;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记录相应一个季度至少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会议记录相应每月至少1次。

3.创新组织生活方式。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充分运用好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及手机客户端、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等平台开展经常性学习教育,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研讨与专题辅导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

    4.强化监督指导责任。各基层党委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要求,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的监督指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各基层党委要以集中督查、互学互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多种方式对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强化日常督促检查,压实压紧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党支部书记向基层党委述职评议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并做好相应记录。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责担当,认真组织开展支部组织生活,并定期汇报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学校将对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及基层党委督查指导情况进行抽查,将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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