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溪山剧场安全使用承诺书、申请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8-21浏览次数:10

附件1


贵州大学溪山剧场安全使用承诺书


我单位申请使用溪山剧场,承诺:

1.本单位根据活动人数规模和性质,按学校有关规定,已向学校保卫处或有关部门申请报备。

2.因剧场未入驻专业团队,暂由外聘技术人员完成舞台操作,费用(会议类1000/天,文艺类2500/天)使用单位在提交申请表同时将经费划拨单一同交到校团委,由校团委支付给外聘技术人员。

3.本单位负责维持剧场原有的布置不被破坏,不在剧场内外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等,不在舞台区域使用双面胶、各种彩带、彩花喷管等物品,不在舞台边檐幕装饰面上用钉子、码钉枪、胶带等进行遮盖装饰。如有破坏,本单位承担相关修复费用。

4.本单位制定了完备的安全预案并采取尽可能的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负责使用期间剧场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等所有安全责任;负责在剧场大门、后台、楼道、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设志愿者岗,以确保活动安全开展;严禁在剧场内吸烟,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皆由本单位承担。

5.本单位确保使用者和观众爱护剧场公共施设,严禁将有色饮料及食物带入剧场,在活动结束后负责剧场清扫(包括舞台、观众席、化妆间、贵宾厅及剧场大门外的垃圾)。

6.本单位确保使用者和观众不进入天台、栅顶、设备机房等区域,

攀爬舞台吊杆等。

7.活动使用时间如与学校重要活动冲突,本单位将配合协调时间。

8.本单位在剧场实际开展的活动与《贵州大学西校区溪山剧场使用申请表》中的申请事由相符,

擅自变更。

9.本单位在活动结束后将及时与剧场管理人员交接设备,如有设备丢失、损坏,由本单位承担相关费用。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贵州大学溪山剧场使用申请表

申请使用时间


申请事由


活动类型

(请在对应类别划“”)

会议类(   )     文艺类(   )       

活动内容介绍


申请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


温馨提示:1.按照学校大型活动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备此次活动;2.如与学校重要活动时间冲突,使用单位须配合协调时间;3.因剧场未入驻专业团队,暂由外聘技术人员完成舞台操作,费用(会议类1000/天,文艺类2500/天)使用单位在提交申请表同时将经费划拨单一同交到校团委,由校团委支付给外聘技术人员;4.请使用单位在活动结束后及时与剧场管理人员交接设备,如有设备丢失、损坏,由使用单位承担相关费用;5.请使用单位做好现场志愿者的配备和管理。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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