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专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发布时间: 2023-10-27 |  查看数:4854

电子信息专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和敬业精神、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电子信息领域的高级工程应用型人才。通过硕士阶段的专业学习、科研训练与工程应用实践,较全面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理论和实践技能,具有从事计算机系统开发、项目管理以及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本专业为专业学位硕士点,对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如下: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理论,能够树立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热爱祖国,有献身科学技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积极服务于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够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二)注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注重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提升,能够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学科竞赛和社会活动,注重全方面发展,成为德才兼备、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新时代优秀大学生。

(三)在电子信息专业领域内,培养具有较强专业基础和技术应用能力的高层次工程应用型人才。能够掌握电子信息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人工智能、网络与信息安全等领域的发展方向和未来趋势,能够掌握相关领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方法,能够应用本专业领域先进的理论、方法、技术和工具解决工程应用中的具体问题。具备较好的工程实践和系统开发能力,具有独立从事相关信息系统的分析、设计、开发、维护等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工程项目的组织与管理能力。

(四)较为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好的外语听说和写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具有健康的体格和心理,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个人修养。

 

二、研究方向

(一)计算机技术。主要包含大数据分析与应用,计算机测控与嵌入式技术,数据采集与处理技术,数据库技术,图形图像处理技术等。

(二)人工智能。主要包括计算机视觉与图像处理,自然语言理解与文本挖掘,知识表示与认知学习等。

(三)网络与信息安全。主要包括大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区块链技术,数据安全与内容安全,人工智能安全等。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完成学分要求及相关培养要求方可申请论文答辩。未能通过开题报告(答辩)、论文审核或论文答辩的,可申请推迟半年或一年答辩。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

(一)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制,导师是第一责任人,可以成立指导教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共同进行指导,也可以实施科研团队集体指导,可以为学生指派校外导师进行企业实习的指导。导师应根据学院的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对应专业方向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在研究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制定好课程学习计划和培养计划,第三学期完成开题报告并制定好论文工作计划。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过程坚持课程、实践与论文工作并重的原则,培养研究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技术开发与工程应用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具备基本的科研或技术攻关能力,具有独立从事项目管理、系统开发以及技术服务的能力。

(三)指导教师应既教书又育人,是培养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第一责任主体,充分发挥指导教师与硕士生两方面的积极性,做到教学相长。教师的作用在于启发研究生深入思考与正确判断,培养研究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在研究社培养的全过程中,无论是课程学习、实践环节或论文工作都要注意培养研究生刻苦钻研的学风,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诚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谦虚诚挚的合作精神。要重视研究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研究生在校期间应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

(五)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累计不应少于一年时间。研究生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学习、研究任务或参加硕士论文答辩的,可由本人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经所属院系同意并报校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延长学习年限。延长年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五、答辩和学位授予

硕士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至少请2位同行专家评阅论文、写出评阅意见。论文评阅人必须是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人,评阅要求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论文评阅通过后,方可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论文答辩。论文评阅未通过则推迟半年从新提交论文评阅并参加毕业答辩。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教授至少为1人,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院学位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补充修改论文资料,重新答辩一次,具体实施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贵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实施论文盲审、盲答辩。

申请硕士学位者需要完成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求,达到《贵州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最新版)(研究生入校后对应的实施版本)等校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的要求,达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最新版)(研究生入校后对应实施版本)中规定的毕业要求和申请学位的要求。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达到毕业要求,通过论文答辩后,可以申请学位。院学位分委员会将召开会议讨论研究生的学位申请,审核过程将参考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和审阅研究生提交的毕业论文,对于毕业论文有问题的论文,院学位分委员会经投票表决,可以不予授予学位。

上述过程完成之后,校学位论文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及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的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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